1月9日,贵州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服务“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要求,大力提升研发设计、数智赋能、现代物流、现代金融、节能环保、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文件还提出,持续加大节能环保服务供给。
详情如下: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服务
“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生产性
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黔府办发〔2024〕2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服务“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服务“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发展
生产性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引领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途径。为加快推动贵州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对“六大产业基地”建设的服务支撑能力,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科学统筹、适度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提升研发设计、数智赋能、现代物流、现代金融、节能环保、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为开创经济兴、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篇章提供有力支撑。到2028年,生产性服务业对“六大产业基地”建设的服务支撑能力明显提升,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新增350家以上。
二、大力提高研发设计服务能力
(一)加快优化高能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布局。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建设一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并向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服务,依法依规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建设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以下措施均需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领衔开展产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点攻关锂、稀土、锰、磷、铝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开采、高效利用和固废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力争在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电子信息、现代能源等产业核心技术方面实现突破。对符合条件的攻关项目纳入省科技重大专项,最高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
(三)积极引导中小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围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开展研发创新,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用好“科技创新券”政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等)
(四)努力推动创新型综合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促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创新中心、绿色智慧建造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型综合服务平台同国内知名机构、企业、团队展开深度战略合作,提高服务支撑能力,对新认定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综合服务平台依法依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五)持续强化省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检测机构及科研院所等联合共建共享公共检测平台。支持企业自建高质量检测平台对外提供公共服务。支持企业创建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检验检测中心,加快筹建国家白酒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贵州)。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等)
三、加快提升数智赋能服务水平
(六)优化提升数智赋能算力基础保障能力。支持贵安新区加快电力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统筹绿电绿证资源保障智算中心供给,推动扩大智算规模。(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等)
(七)积极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企业按照智能制造国家标准打造数字产线、无人车间、智能工厂、灯塔工厂,加快大模型发展及AI技术应用,引导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生产管理、营销服务等数字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算力支持,降低企业算力使用成本。依法依规向企业、社会开放重点领域公共数据,鼓励通过贵州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提供高质量数据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等)
(八)加速推进工业互联网一体化服务发展。鼓励咨询诊断、规划设计、解决方案、系统集成等跨行业跨领域、行业级、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等)
(九)加快数字化应用场景构建和开放。积极推广智改数转典型案例示范应用,将数字化应用场景重点项目纳入各行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等)
四、着力推动现代物流体系建设
(十)多措并举推动铁路物流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研究制定多式联运运单格式。落实精简铁路货运杂费项目、降低运杂费迟交金收费标准、取消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等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物流枢纽、工矿企业采用市场化方式规划建设铁路专用线,推进铁路专用线共建共享。集中力量支持做大贵阳国际陆港。(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能源局、贵阳海关等)
(十一)充分释放公路网络资源效能。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推动高速公路建设运营企业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延续实行收费还贷高速公路资产不计提折旧政策,允许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前提下,采用多种方式积极推动高速公路闲置土地多元化利用。进一步放宽物流车辆城市通行限制。支持建设贵阳至粤港澳大湾区、周边省会城市物流大通道。(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十二)支持现代化物流企业转型升级。组建物流数字化转型、冷链等产业联盟,推动物流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依法依规对新晋国家A级以上物流企业给予支持。打造省级网络货运公共服务平台,规范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等)
(十三)推进现代物流园区建设发展。评定一批为工业企业提供库存管理、产能管理、运输分拨、分销贸易等供应链一体化物流服务的省级和区域示范物流园区,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物流园区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五、加快提升现代金融服务能力
(十四)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应用,提高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安全性。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供应链脱核模式,支持供应链上各类企业开展订单融资、仓单质押融资、存货担保融资等业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省大数据局、贵州金融监管局等)
(十五)大力发展基金金融服务。推动天使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基金支持“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省级“四化”、生态环保发展、新动能产业发展等基金带动作用,推动金融机构优化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授信约束条件。(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国资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贵州金融监管局、黔晟国资公司等)
(十六)着力提升期货市场服务效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设立期货公司,推动在优势大宗工业商品领域打造一批“贵州指数”、形成一批“贵州价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成为商品期货交割仓(厂)库,利用期货价格信息合理安排生产经营,科学规避市场波动风险。(责任单位:贵州证监局、贵州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等)
(十七)大力推动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发展前景好、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对在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京证交所上市的企业,经评定后依法依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证监局、省财政厅等)
(十八)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推广应用“毕惠贷”“苗岭普惠贷”“铜品税贷”等数字普惠金融产品。支持企业以知识产权、预期收益等质押获得融资。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科技成果转化等提供创新型金融服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依法依规为各类企业提供担保。(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贵州金融监管局等)
六、持续加大节能环保服务供给
(十九)着力提高节能技术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推动煤磷化工、铝、锰等行业节能改造和数据中心绿色化升级,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等)
(二十)大力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支持环保技术服务企业为“六大产业基地”企业和项目开展系统设计、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一体化总承包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二十一)努力推动产业绿色升级与生态价值实现。围绕“六大产业基地”企业碳排放减量需求,加快扩大第三方服务市场,积极提高绿色低碳管理服务能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低碳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模式。完善生态产品交易制度,推进贵州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市场化运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
(二十二)大力推进工业固废与废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持续推动磷石膏、脱硫石膏、赤泥、锰渣、酿酒污泥、煤矸石等资源化利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加大技术攻关投入力度,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示范推广项目减免成果专利使用费用。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服务体系,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等)
(二十三)大力推动生态服务企业效能提升。支持园区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诊断、清洁生产审核等第三方服务企业发展壮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用能、用电、用地等要素予以保障。(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等)
七、大力提升人力资源等服务水平
(二十四)加快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支持“六大产业基地”企业使用股权激励、知识产权共有等方式,引进管理、技术、营销等高素质人才,对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全职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每年按税前年薪4%—8%进行奖励。(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贵州科学院等)
(二十五)提升企业人才培养能力。优化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公共实训基地等布局建设及专业设置,提高企业技能人才需求保障能力。推动企业建立职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鼓励企业自行培养技能人才,落实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政策。(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等)
(二十六)强化企业人才支撑。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及进站博士后给予奖励。充分发挥就业培训联盟作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为产业链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
(二十七)创新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搭建“六大产业基地”共享用工服务平台,将具有工作性质相同、工资待遇接近、技能要求相同等同质化特点的工人通过系统匹配共享调剂,提高用工效率,降低企业人力成本。(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二十八)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按规定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认定为服务业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等)
(二十九)持续提升贵州特色展会影响力与产业辐射力。继续办好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贵阳工业博览会、中国(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贵州人才博览会等展会,优化展会功能、提高展会效益。鼓励相关行业协会、链主企业、龙头企业聚焦“六大产业基地”建设举办市场化的专业展会。(责任单位:省贸促会、省大数据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委人才办等)
建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及各地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积极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六大产业基地”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