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1月8日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合计下达资金13335.2万元,其中包含:一、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预下达资金。根据《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激励办法》预下达补偿资金,2025年将根据2024年全年空气质量情况进行清算。二、监测能力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全省VOCs组分网站点和空气质量国控站点电子围栏项目运维。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国二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重点企业门禁与生态环境部门规范联网等。四、应对气候变化重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足迹核算、碳核查、月度存证审核等)、碳普惠试点建设、气候投融资城市试点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