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浙江仙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终期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一期已经建设并投运,一期建设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量300吨,配套建设1×3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N7.5MW汽轮发电机。本项目扩建日处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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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吨/日!浙江仙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2025-01-06 08:51 来源: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月3日,浙江仙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本项目终期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一期已经建设并投运,一期建设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量300吨,配套建设1×3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N7.5MW 汽轮发电机。本项目扩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00吨,建设1台处理量为3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N7.5MW汽轮发电机。

仙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备案登记号:仙工招字[2024]13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已经由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的仙发改审批〔2023〕51 号文件备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模式进行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次为EPC总承包模式招标。

2.1建设规模:本项目终期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一期已经建设并投运,一期建设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量300吨,配套建设1×300t/d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N7.5MW汽轮发电机。本项目扩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300吨,建设1台处理量为3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N7.5MW汽轮发电机。

2.2招标范围:仙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范围内的前期服务、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含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72+24h整套启动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性能质量保证、修补缺陷,设备代保管,完成消防验收(不含第三方检测)、特种设备的相关手续及备案、节能验收、档案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结算等工作,配合完成地方质检、电力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手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2.2.1前期服务包括:协助各项报批等工作。

2.2.2工程设计包括:(1)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绘制竣工图,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规划范围线内总图运输设计,垃圾接收、储存及输送设计,垃圾焚烧及余热锅炉设计,烟气净化设计,余热发电及热力系统设计,除灰渣设计,电气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消防设计,屋面光伏设计,热工自动化设计,水工设计,渗沥液处理设计,化学水处理设计,除臭设计,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施工中设备安装设计,设计论证,图纸审查等所有设计内容以及相关专项设计的深化设计,红线内所有生产工艺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全部工艺系统等。同时也包括编制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相关报建配合、施工招标配合等,并承担工程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后续服务等各项内容。

并包括取水工程水泵房至厂內的设计、厂外道路与厂内道路的接口、负责临时施工用电改备用电源的改造、配合电力接入系统终端塔至厂内升压站的线路及电力设施等的设计。

(2)上述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如有)的评审费、专家费、会务费及相关费用、工程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二次图审费用、评审等为本工程完成所需的所有工作和费用,上述工作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

2.2.3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包括综合楼精装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个主厂房、综合水泵房、初期雨水收集池、机械通风冷却塔、办公楼、宿舍楼、食堂、门卫兼地磅房和1个取水工程以及绿化景观、道路等附属工程。

2.2.4完成建安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图预算;

2.2.5设备、材料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范围内除生产车辆、办公及生活家具外,其余本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包括甲供材料及设备)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主设备及主要辅机设备采购的技术规范书必须经发包人书面确认。调试需用的汽轮机油、炉排液压油、润滑油等消耗性材料费用在项目机组及其他系统通过72+24小时试运前,全部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干使用,不再调整(不含由发包人在项目72+24小时试运后代保管期间的物耗费用)。

工程移交试生产前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试生产期间全部生产物资消耗由发包人负责。

2.2.6调试:完成单机调试、分系统调试、特种设备检测(承包人负责部分)、整套启动调试及试运,直至机组整套启动和所有分系统全部通过全厂72+24小时计时试运,6个月内通过全厂消缺验收及试运行技术培训。

2.2.7工程完工后的试运行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注:上述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承包人有责任到现场踏勘,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务必使合同有关的工作能切实完满地执行,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及满意,无论这些措施是否出现过或在合同中描述过,任何能从招标文件中合理地推断的工程,承包人皆须执行。

2.2建设地点:仙居县南峰街道东坑村长茶坑,在一期预留用地上进行建设。

2.3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浙江省和台州市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设备专项规范验收标准。

2.4计划工期:

1.工程拟于2025年3月31日开工建设,2026年10月30日前项目机组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总工期578日历天完成所有工程验收并移交[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含设计工期(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建筑施工图送审)和施工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响应以下(1)的施工资质、(2)的设计资质要求:

(1)施工单位同时具备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单位须具备以下其中一个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③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

(3)《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完成办理的公示信息网站截图证明(仅指浙江省省外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在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执业);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并要求在该单位执业)。

其中: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指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或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存在招投标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以信用中国.cn/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单位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的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无需报名,请于2025年2 月7 日9 时00 分前,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本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关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的有关本工程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 月7 日9 时00 分。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地址为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仙居县泰和中路6号(吾悦广场东面)仙居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楼西楼)。

5.2投标人必须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用户注册”栏自行进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注册”,无须现场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5.3开标过程通过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播。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下载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cn/col/col1229347417/index.html)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仙居县

邮 编:317300

联系人:暨先生

电话/传真:13858602234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浩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7楼

邮 编:317300

联系人:郭女士、吴女士

电话/传真:18857676717、13968540691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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