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中节能发布广东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项目终期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本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量750吨,配套建设1×75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N25MW汽轮发电机组。预留远期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50吨,预留1台处理量为75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N25MW汽轮发电机组。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1米以内的全部生产、生活设施系统为EPC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1米以内垃圾焚烧发电的生产设施系统、生活设施系统等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含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修补缺陷,设备代保管、完成消防验收(不含第三方检测)、特种设备的相关手续及备案、节能验收、档案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结算等工作;配合完成地方质检、电力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手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文件显示,该项目总投资48054.42万元。
公告如下:
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节能(惠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包)编号:20240701030182013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惠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终期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吨。本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量750吨,配套建设1×75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N25MW汽轮发电机组。预留远期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750吨,预留1台处理量为75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N25MW汽轮发电机组。
七、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1米以内的全部生产、生活设施系统为EPC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惠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红线外1米以内垃圾焚烧发电的生产设施系统、生活设施系统等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含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试运行、性能质量保证、修补缺陷,设备代保管、完成消防验收(不含第三方检测)、特种设备的相关手续及备案、节能验收、档案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结算等工作;配合完成地方质检、电力质量监督检查、并网手续、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八、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石古村。
九、工期要求:工程拟于2024年9月15日开工建设, 2025年11月30日前项目机组完成72+24小时试运行;总工期440日历天。6个月内通过全厂消缺验收。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
3.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中的其
中一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方提供)。
3.5 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需提供近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2)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记录的该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近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的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3.6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或 破 产 状 态 , 且 资 产 未 被 重 组 、 接 管 和 冻 结 ;
3.7 信 誉 要 求 : 投 标 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国”(.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含3家); 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到2024年08月17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选择
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五、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六、投标保证金: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3) 保证金账号:收款账户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0154804328720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公开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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