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广西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启动招标,总投资金额约4.1亿人民币。该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分别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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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超4亿!1000吨/日低碳循环经济园特许经营招标!含垃圾发电与转运两个子项目

2021-12-14 09:01 来源: 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广西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启动招标,总投资金额约4.1亿人民币。该项目包含两个子项目,分别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生活垃圾转运项目。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总投资约为33297.020万元,建设总规模1000t/d,其中一期(本期)建设规模为500t/d,二期建设规模为500t/d,二期建设用地届时依法获得。

本子项目先行实施一期工程,一期(本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条日处理能力500吨的焚烧线;(2)1台5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3)配置1套12MW中温次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2)生活垃圾转运子项目

生活垃圾转运子项目总投资为约7693.44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转运站的建设及设备的购置,包含7座水平直压式的压缩转运站,近期设计压缩转运总规模为665吨/天,其中土建规模按照1350吨/天建设,预留设备接口。此外,近期需配置14台压缩机、18辆勾臂车、28个集装箱和5辆吸污车,具体的压缩转运站情况详见《特许经营协议》。

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已经藤县人民政府同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社会资本方。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名称: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

2.2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GXTC-A1-2145006

2.3 建设地点:

2.3.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选址位于藤县濛江镇莲垌村,G321国道北侧,可用于本项目建设的地块占地面积约155亩,本期用地面积46167.4m2(约69.2亩)。

2.3.2生活垃圾转运子项目包含的7座压缩转运站选址分别为:(1)藤州镇1#压缩转运站,位于藤州镇津北片区;(2)藤州镇2#压缩转运站位于藤州镇河西;(3)藤州镇3#压缩转运站位于藤州镇河东;(4)埌南镇压缩转运站位于埌南镇内;(5)金鸡镇压缩转运站位于金鸡镇内;(6)太平镇压缩转运站位于太平镇内;(7)东荣镇压缩转运站位于东荣镇内。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子项目1);(2)生活垃圾转运子项目(子项目2),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2.4.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建设总规模1000t/d,其中一期(本期)建设规模为500t/d,二期建设规模为500t/d,二期建设用地届时依法获得。

本子项目先行实施一期工程,一期(本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1条日处理能力500吨的焚烧线;(2)1台5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3)配置1套12MW中温次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2.4.2生活垃圾转运子项目的建设规模及内容

生活垃圾转运子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转运站的建设及设备的购置,包含7座水平直压式的压缩转运站,近期设计压缩转运总规模为665吨/天,其中土建规模按照1350吨/天建设,预留设备接口。此外,近期需配置14台压缩机、18辆勾臂车、28个集装箱和5辆吸污车,具体的压缩转运站情况详见《特许经营协议》。

2.5 项目投资:

本项目合计项目总投资约为40990.46万元,具体包括以下构成:

(1)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总投资约为33297.020万元,其中工程32385.5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108.65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815.940万元,工程预备费1461.00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840.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70.840万元。

(2)转运站项目总投资为约7693.44万元,其中,转运站项目建设投资为7489.6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29.76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805.060万元和工程预备费554.786万元),项目建设期利息为125.21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8.625万元。

2.6 服务范围: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服务范围为负责对藤县全县域(含城镇及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转运子项目服务范围为负责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表3-2中7座转运站服务范围内的垃圾进行转运服务,包含转运站的垃圾压缩处理及垃圾转运站至焚烧发电厂的转运运输服务。

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运前,负责将转运站服务范围内垃圾转运至招标文件第三章表3-3终端处理设施处或政府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标段。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项目招标范围(需求)为对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进行社会资本方招标。藤县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授予社会资本在藤县成立的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包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子项目一期、二期及生活垃圾转运子项目等全部项目内容在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提供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并有权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获得政府支付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生活垃圾转运服务费、焚烧发电上网销售收入、供热收入及其它相关资源化利用产品收入的权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和特定条件: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根据开标当日招标方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2)特定条件

(1)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一个500t/d(含)及以上规模的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或PPP项目业绩,且应为该项目的控股股东(所占股权超过50%)。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可按以下其中一个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下载相关文件后不能正常浏览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如按其中一种方式无法下载的,可采用另一种方式下载。

(1)潜在投标人可登录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xtxzbw/),在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找本项目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也可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藤县)(http://ggzy.jgswj.gxzf.gov.cn/txggzy/),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藤县)网站查找本项目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的,则先进行注册登记后方可下载: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藤县)网站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统一登陆入口”后,点击“交易主体(代理机构、投标人)”,再点击“免费注册”即可进行注册。

5.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2021年 12月 10 日至2021年 12 月 17 日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 月7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具体开标厅号详见开标当天二楼电子显示屏)。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2022年 1 月7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6.5开标地点: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藤县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具体开标厅号详见开标当天二楼电子显示屏)。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小写:7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钞形式交到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666 0008 5802 9000 10-00000

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在转账单备注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或款项用途不明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时须投标单位携带银行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其中,转账凭证复印件和基本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按照上述规定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人一并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相关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①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②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藤县)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藤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藤县河东政贤路73号

联系人:魏主任

电 话:0774-7297627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联系人:武女士 刘女士

电 话:13720096310 13810422587

邮 箱:9441865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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