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加大对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执法监督力度,积极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用水监控等监管手段,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了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依法精准高效打击震慑环境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自动监测数据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典型案例(17),主要涉及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报告违法行为。
案例:光远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
01案情简介
2024年6月9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执法人员对某能源科技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委托光远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远检测公司)对DA002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开展检测,检测报告显示光远检测公司对该排放口进行了3组采样。但经调取能源科技公司视频监控,发现光远检测公司检测人员并未采集废气样品,仅测定了烟气流速等排气工况后即驾车离开,后出具了虚假的检测报告。另查明,光远检测公司因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先后于2023年7月25日、8月9日被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2次。
02查处情况
光远检测有限公司二年内曾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其行为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2024年7月16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24年7月25日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冯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03案件启示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在二年内曾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本案中,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以打击反复违法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为新的主攻方向,通过调取监控视频逐帧查看现场检测步骤,核对国家环境标准要求,锁定检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事实,同时深挖违法企业的被处罚记录,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进一步提升了打击生态环境领域数据造假质效,推动净化第三方环保服务产业发展市场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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