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及时、科学、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守牢美丽广西建设安全底线,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6月,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桂环发〔2016〕1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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