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期)拟安排情况,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皮带扬尘及除尘输灰治理项目等8个项目共获得资金支持2643万元。
关于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
省上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闽财资环指〔2023〕63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及省上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安排如下。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