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发布本钢板材炼铁总厂265烧结系统除尘改造等2个超低排项目组包招标招标公告,招标内容共两部分,项目1为板材炼铁总厂265烧结系统除尘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2为板材炼铁总厂360烧结系统除尘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两个项目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限价分别为9572万元和4409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材炼铁总厂265烧结系统除尘改造等 2个超低排项目组包招标(BGBCGFGGZHG240607134769)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综合计划管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板材炼铁总厂265烧结系统除尘改造等 2个超低排项目组包招标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2022年至今,合同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不含税)国内超低排EPC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需提供对应合同及部分对应发票、竣工报告或甲方证明竣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合同中若无业绩证明信息,须提供对应合同的技术协议。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资质条件: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确定牵头人。(3)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且年检正常(如三证合一则只需具有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7日17时00分至2024年07月01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01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等工具投标,并须于开标时进入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投标CA在线解密。请到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下载相关软件和操作说明,也可拨打平台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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