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本次遴选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等要求,实施范围包括原油加工,煤制焦炭,甲醇,煤制烯烃,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乙二醇,黄磷,合成氨,尿素,磷酸一铵,磷酸二铵,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钢铁(含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弧炉冶炼等工序),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氧化铝,工业硅,镁冶炼,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聚酯涤纶等37个细分行业。
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3〕348号),现将遴选的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69
传 真:010-68205341
电子邮箱:jienengchu@miit.gov.cn
附件: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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