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关于印发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
补充说明的通知》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 指南》中已明确绩效分级指标的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和保障类企业的申报、核定、归档、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
<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提高企业环境治理能力,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厅制定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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