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 2024 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 浓度不高于 27.2 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 0.0%以内。到 2025 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 96.0%,PM2.5浓度不高于26.5 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 0.0%以内。
详情如下:
广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有关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我厅组织编制了《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4年4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在本网页下方在线提交反馈。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大气环境处 莫招育 0771—5773907
附件: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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