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行业标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基本规定;3垃圾收集设施:4垃圾转运设施;5垃圾处理处置设施;6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坚持布局合理、功能满足、智能绿色、便于管理的原则,应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和对环境污染的控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0〕9号),我部组织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53619382@qq.com。
2.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345弄11号; 邮政编码:20023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
附件: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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