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招标投标网发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荆门石化生产区新建RTO设施废气处理系统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为废气处理系统,包含低温柴油吸收+脱硫及均化+蓄热氧化设施等。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55-荆门石化废气处理系统(WZ20240219-5509-815-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气处理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近3年投标人生产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或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销的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
3.1.8 投标人制造和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近3年不得因环保问题受过政府环保部门的处罚。(提供承诺书)
3.1.9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物资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如有侵权行为,由投标人负完全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3.1.10 1、投标人必须使用“低温柴油吸收+碱吸收脱硫+脱硫及总烃浓度均化+蓄热氧化(RTO)”的工艺,并提供承诺书。2.2、投标人2017年至今在国内至少有2套“低温柴油吸收+碱液吸收脱硫(碱洗)+脱硫及总烃浓度均化+蓄热氧化或催化氧化”成套设备供货业绩,其中一套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签字版技术协议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最终用户使用报告。
3.1.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2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5日 8:00时至2024年2月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19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19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远程投标无需到现场)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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