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批准,弋阳县监委对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原副局长邵春良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邵春良身为党外领导干部,把党外当法外,对纪法毫无敬畏之心,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廉洁要求,违规通过民间借贷和营利性活动获取大额回报,长期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搞权色交易;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审批环评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环评业务承揽、环评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邵春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要求、工作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邵春良开除公职处分;经弋阳县监委研究,决定将邵春良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邵春良,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江西弋阳人,大专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曾在弋阳县环保办、弋阳县环境保护局、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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