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政府发布《莱西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制定加强生态空间管控,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根据“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要求,莱西市围绕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领域环境治理、以及“两山”创新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等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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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3-12-27 09:49 来源: 莱西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政府发布《莱西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制定加强生态空间管控,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根据“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要求,莱西市围绕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领域环境治理、以及“两山”创新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等领域安排重点项目,总投资超46亿元。

关于《莱西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莱西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30日。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地址:莱西市威海东路27号),联系电话:0532-58097027,联系人:戴文清。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25日。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莱西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

莱西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

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国家意志。把发展观、执政观、自然观内在统一起来,融入到执政理念、发展理念中,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高度、实践深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期,是山东省以开放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机遇期。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要求,要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落到实处,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青岛市作为山东省的核心城市之一和经济中心,素以环境优美闻名中外,保护好青岛的红瓦绿树、碧海蓝天,塑造最适宜居住的城市环境,是生态环境保护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青岛市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动能转换的关键交替期,青岛市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和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的建设中面临着重大历史发展机遇,这也给青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谋划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思路举措,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绘制好绿水青山美丽青岛新画卷具有重要意义。莱西市作为青岛北部的山水屏风和重要水源地,也是青岛全域统筹的战略支点,紧紧围绕建设大青岛北部绿色崛起典范之城的总目标,坚持利用现有资源、用地空间与产业基础,优质高效地完成山东省、青岛市赋予的使命与任务。

新形势下,谋划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思路举措,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建设新模式,实现发展保护双赢,充分发挥莱西市改革示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面开启美丽莱西建设新征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莱西建设现代化样板市的重要历史机遇期,更是莱西市加压奋进、乘势而上,加快建设现代化样板市的关键五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统筹全市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山青水碧天蓝的美丽莱西,是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一)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十三五”时期是莱西市发展历史上极不平凡、极不寻常的五年,是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的五年,是彰显绿色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全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目标任务。五年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城市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1.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十三五”期间,莱西市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专项整治,落实镇街、部门、企业责任,着力实现环境稳定改善。2019年,莱西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3天,环境空气优良率为72.5%,比2015年增加1.5%。SO2、PM10和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0.011 mg/m3、0.079mg/m3和0.046mg/m3,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57.7%、11.2%和13.2%。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59μg/m3,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2016年相比下降1μg/m3,下降了0.6%。2019年,全市地表水断面达标率为43.8%,其中,Ⅰ~Ⅲ类占37.5%,Ⅳ类占31.3%,Ⅴ类占12.5%,劣Ⅴ类占18.8%。省控嵯阳河断面年均值由V类跃升至IV类,全市市控及以上断面总体达标同比提升2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呈上升趋势,市控及以上断面达标率50%,较去年同比提高22.8%。配合省、市开展国控点位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点位土壤环境总体良好。完成废弃矿井、矿坑地质环境治理178处。开展原东方化工等危废处置企业土壤污染调查、尾矿库(企业)污染调查、农药企业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调查污染隐患地块70个。投资4.56亿元、日处理规模为9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运,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十三五”时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分别采用纳管处理、建设污水处理站、集中拉运方式,累计完成363个自然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管处理、建设污水处理站村庄由镇街运营维护管理,集中拉运村庄属“十三五”末期在建工程,其维护运营转入下一年度。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完成情况:2019年5月,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启动《莱西市农村地区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2020年6月《规划》通过莱西市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印发实施。

2.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

“十三五”以来,全市累积淘汰改造柴油货车400多辆,取缔了50余家划定区域外露天烧烤,年压减煤炭消费18万吨标准煤在全市未实现集中供热、供气以及清洁取暖未覆盖的区域,推广清洁煤炭1800余吨,环保炉具3400余台。

2018年,整治燃煤污染,燃煤小锅炉“清零”,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治理改造。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6台、205个吨位,8个企业新增有机废气治理设施18台(套)。

2019年,实施姜山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置、南墅污水处理厂建设等系列工程,开展河道、干渠、水沟集中排查整治,消除沟渠黑臭水体,实施月湖和洙河清淤工程,整治城区雨污排水口70余个。2019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不断减少,比2016年累计削减比例分别为46.4%、40.0%、25.1%和34.6%。2019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7.36万吨,综合利用率98.68%,比2015年提高2.03%。4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共产生污泥5.12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比2015年提高71%。

3.生态建设全面深化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绿满莱西”国土绿化行动,新造林10万亩以上。2018-2019年累计造林10万亩以上,提前并超额完成青岛市政府根据人口数量分配的人均0.04亩造林任务以及承接青岛其他区市异地造林5.28万亩的目标。规划先行有序引导矿山修复,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修复新模式。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增海绵城市建成面积2.08平方公里,城区道路雨污分流实现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运用市场化的方式,推进果蔬垃圾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绿色生态文明,建设清洁美丽乡村。加强农村污水管网建设,深化“厕所革命”。创建美丽庭院3.2万户,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

4.体制机制体系不断健全

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牵引,环保重点领域改革和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创新机制强化执法,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19年,莱西市将生态环境补偿考核延伸至镇街,进一步夯实属地环保责任,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确保生态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水环境质量生态考核扣罚镇街生态补偿资金300余万元,水环境质量考核扣罚相关镇街115.8万元。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河湖长制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全市共设立市、镇、村河湖长143人,2019年为35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在山东省环境信用评价平台录入环境违法信息130条,近几年为纠正违法行为的企业核销违法信息454条。

(二)生态环保任重道远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果,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但是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程度距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距离建设现代化样板市的目标要求还存在短板弱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1.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环境质量改善形势不容乐观。大气复合型污染特征日趋明显,目前,莱西市能源消耗依然以煤炭为主,冬季采暖期颗粒物污染较为突出,PM10、PM2.5和O3持续超标,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重点流域达标任务艰巨。镇街污水管网建设尚未完成,各镇街仍存在污染物直排河流的现象,造成水环境污染较重;主要河流中大沽河早朝、江家庄,洙河辇止头断面化学需氧量持续超标,有机物污染较重;小沽河敬庄公路桥、教书庄断面、芝河刘家都断面氟化物持续超标,连续多年为劣Ⅴ类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生态系统脆弱,污染承载能力差,保持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任务较重。水资源短缺,大沽河、等河流常年断流,生态基流严重匮乏,基本生态功能难以保障。部分河道水生态系统单一,水体流动性差,自净能力较低,水生态系统脆弱。大沽河及支流芝河等河道自净能力降低,产芝水库水生态系统脆弱。

结构和区域性污染问题突出,城市产业结构特点的特征导致环境资源压力大。莱西市经济增长方式处于转型期,绿色发展水平整体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方式仍在继续。产业结构偏重,生态化水平偏低。传统工业比重偏高,机械制造、橡胶化工、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仍是莱西市主要优势产业,在这些行业中绝大多数是高污染、高能耗的传统型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环境污染负荷高。大气环境高污染排放区主要位于南墅镇和姜山镇,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和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行业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

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还存在薄弱环节,农村环保工作任务艰巨。镇街生活污水基本未实现集中收集处理,村庄生活污水排放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个别养殖场户还田不及时、农村生产生活污水直排、违规建设等问题依然突出,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的问题时有发生。

城市布局与生态环境存在冲突,加剧环境风险的发生。莱西市生态资源丰富、环境优越,但在城市快速扩张的过程中面临较大的保护压力,产芝水库周边、莱西湖湿地内、大沽河两岸等生态保护红线被侵蚀的现象已经出现,北部南墅石墨矿的石墨矿的粗放开采也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破坏,莱西规划的千亿级食品产业链以及石墨行业布局在大沽河等河流上游,威胁水环境安全,小沽河敬庄公路桥断面、教书庄断面,芝河刘家都断面氟化物持续超标情况较为突出,威胁水环境安全。

2.体制机制建设有待创新

多部门协同存在困难,缺乏有效部门监管与考评机制。生态环境监管职能交叉、权责不一致、违法成本过低以及发展绩效评价不全面、责任落实不到位、损害责任追究缺失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亟需强化制度落实,针对环保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探索创新仍待加强。目前莱西市对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的探索有限,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全。城镇、农村、生态空间保护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生态带内已被占用的生态空间需要建立有序退出机制。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还在推进,尚缺乏生态红线“一张图”管理、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等机制,环境参与“多规合一”的机制尚未建立。

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仍需深化。环境治理主体单一,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仍不完善。环保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各项制度还需进一步推动完善。环境保护市场化程度仍滞后于环保发展要求。环境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仍需加强。绿色经济政策仍需不断拓展和深化,促进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政策措施还需大力完善。

3.环境治理体系亟需完善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仍未实现全域覆盖。废水废气处理、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与污染产生排放量还不相匹配。环境监测网络覆盖不足,环境监测队伍能力不足,监测技术不完善,环境自动监测相对薄弱,区域污染梯度传输和重污染天气监测能力不足,遥感等现代监测手段应用不足。水质监测覆盖度较低,部分监测点位分布不合理,仍存在部分河流无监测数据。土壤环境质量底数不清,尚未建立完备的监测和监管体系。硬件设施不完备,农村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薄弱,环境监管和应急响应体系亟待完善。

环境基础设施尚不完善。部分城区的污水处理厂、管网、泵站等水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建设滞后,仍有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部分收集到管网的污水未经处理溢流至环境中。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水平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地区水污染集中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不足,管网管护不到位,污水冒溢多发,对水环境达标造成影响。

(三)面向美丽莱西奋勇前进

莱西市自然环境具有优越条件,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坚实基础。今后五年,莱西市聚力打造转型发展先行市、时尚特质引领市、美好生活典范市、现代治理标杆市、历史文化保护市,必须深刻认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锚定2025年全市成为发展领先、魅力彰显、群众幸福、治理高效的现代化样板市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树立底线思维,保持战略定力,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人民群众在优美宜居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奋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莱西。

1.战略机遇

(1)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战略节点,推进莱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生态文明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绿色发展已成为指导今后科学发展的新理念,赋予了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服务科学发展、依法保护环境、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职责。环境保护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十四五”时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尤其是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解决莱西市长期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契机和有利条件。

(2)获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助推莱西开辟生态保护与修复新路径。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符合莱西区域的自身定位,通过生态产业化与产业生态化,将资源与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助推莱西市探索经济发展新模式。为莱西市开辟生态保护与修复新路径,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勇探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领域新路,树立生态文明建设新标杆,把握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大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供了良好契机。

(3)正值“莱西会议”召开三十周年,深化“莱西经验”勇探新路。2020年正值“莱西会议”召开30周年,同时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莱西市要在深化拓展“莱西经验”上勇探新路,山东省要求莱西市要将“莱西经验”打造成全省的金字招牌,青岛市发起“突破莱西攻势”,为莱西实现突破发展、转型蝶变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4)山东省战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给莱西发展转型提供重大机遇。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是党的十九大之后首个区域性国家发展战略,也是全国第一个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莱西处于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阶段,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壮大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为莱西坚持生态优先理念,探索“两山”实践,实现“绿色崛起”提供了重大机遇。

2.未来挑战

“十三五”以来,莱西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了“绿色动力”。在生态环境在持续改善的同时,仍面临着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没有根本改变,面临较高环境风险的态势没有根本改变。总体上看,莱西市绿色发展与高污染行业相冲突,长期积累的高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的产业结构不能在短时期内得到根本扭转,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没有根本改变,转型压力较大。具体来看,城市化加快推进和工业规模快速扩张,带来一定的环境资源超载压力;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继续增加,对污染防治形成持续压力;城镇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未完全分流影响污水厂及河道水质;同时,污染来源复杂多样,环境新老问题交织,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等方面的结构深入调整仍存在诸多困难,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边际成本越来越高。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进程,保持战略定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本着“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彰显特色”的发展思路,以莱西市生态完整性修复和绿色发展高度融合为着力点,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系统保护,在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成果的基础上,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和绿色发展,着力推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优化生态环境空间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系统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和谐优美的生态人居体系,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

空间管控、精准施策。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约束,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健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构建科学化、精细化的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级行政辖区,突出任务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务求实效,确保达标。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战略节点,谋划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布局、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坚持区域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注重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双约束,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打好三大战役,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绿色发展,生态优先。要凸显绿色发展,用绿色发展的成果提升整体发展的质量,建立生态优先的决策机制,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综合作用,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构建生态文明的新景观。传承优秀生态文化,构建和谐优美的生态人居体系,探索和实施系列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

多元共治,形成合力。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社会“自治之手”,建立健全紧密联系的制度框架,对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有效规范、引导和监督。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构筑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及多方互动的“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模

(三)总体目标

以生态文明建设和低碳、绿色发展为核心理念,提出莱西市整体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修复的规划和策略,提出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与长效保育的机制与模式,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处于全省前列,生态文明制度体制体系基本完善。到2025年,总体目标如下: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水环境安全得以有效保障,土壤环境污染得到遏制,全市生态环境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和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得以有效控制,发展的资源依存度和环境压力显著降低。

城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不低于85%。“十四五”期间,实现年度PM2.5稳定达到38微克/立方米。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Ⅲ类以上)比例达到65%,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到2025年,大沽河早朝、江家庄断面和芝河刘家都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小沽河敬庄公路桥、教书庄断面水质达到IV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稳中趋好。全市土壤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全市林草覆盖率稳定在40%以上,自然保护区实现规范化管理,物种丰富度稳定提高。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立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较大以上环境风险源全部实施应急预案备案。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

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莱西市污水处理厂设计总处理规模12万吨/日,从业人员70人,其中10万吨/日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加严)标准(COD≤40mg/l、氨氮≤2mg/l),2万吨/日出水执行地表水准IV类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98.25%以上。

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全域统筹、城乡统筹的环境监督考核体系,环保政策和环保投入更加均衡,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表1 莱西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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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

(一)加强生态空间管控,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1.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基于青岛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进一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在红线区域实行分类、分级管控,生态补偿和绩效考核制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实施,形成符合莱西实际,且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基本需求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空间分布格局,确保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实施严格管控。按照国家、山东省、青岛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布设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位,及时获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数据。实时监控人类干扰活动,及时发现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对监控发现的问题,通报当地政府,由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组织开展现场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督查,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健全生态红线保障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完善和强化生态红线保护和实施机制。对各级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等已经有制度或条例的,需严格遵守;对新划定的没有明确法律保障的红线区域,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与红线性质相适宜的管理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红线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加强一般生态空间管控

以“控制风险、限制开发”为管理目标,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优化开发和污染防治。生态空间扣除生态保护红线后即为一般生态空间,按照青岛市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实行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具体包括: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管理,以生态保护为主,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严格限制大规模成片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禁止在主要河流两岸、干线公路两侧防护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采砂等活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禁止毁林开荒和陡坡地开垦,禁止毁林采石、采砂、采土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禁止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禁止圈围、侵占、填堵自然形成的水面、滩涂;严格限制矿产资源开发、水电、风电等开发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对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地等各类禁止开发区其他区域的管理,按照其规划或法律法规及规章管理,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在2022年之前有序退出;涉及畜禽养殖区域按照相关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适养区规定进行管理;在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开展的人类活动基础上,其他生态空间在不违背相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还可开展以下人类活动: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必要的服务设施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通讯电力、公路、铁路等);民生工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等除外);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产勘查活动、液体矿开采活动。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的林地、草地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加强论证和管理。鼓励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各类工程实施,引导生态空间内不符合规划及管理要求的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

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由区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耕地,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有序引导生态空间用途之间的相互转变,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严格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或有损生态功能的相互转换。

3.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

加大生态源地保护与修复力度。遵循“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的原则,优化整合现有各类生态源地,对现有各类生态源地开展综合评价、梳理和归类,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理念,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实施荒山绿化及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水系绿化工程等工程,完善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重要水域及湿地的生态修复,保持各生态源地和节点之间的生态连通,维护和提高胶东丘陵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加强生态廊道保护与综合整治。对于经识别和评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生态廊道,严格按照红线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对于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廊道,要加强保护和修复,充分发挥生态廊道的作用。注重河道缓冲区和湿地环境建设,对重点河道周边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营建滨河森林生态廊道。探索将生态廊道进行空间上的精细化落地以及相应的管控措施制定,为系统治理生态问题提供更好抓手。

着力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打造“一环两区、四轴五带、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以山脉为主体,沿大沽河、小沽河和主要交通轴线绿色廊道为纽带,建设城市的“绿带”和“绿心”。加强对生态廊道沿线周边的绿化建设工作,发挥农田、草原、水域、林地、湿地等生态空间的功能,形成蓝绿交织的优美生活空间。创新推动绿化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点、线、带、面相结合的生态绿地网络系统。坚持开展“绿满莱西”国土绿化工程,以城市绿廊、道路绿化、河流绿廊为网络骨架,实现区域绿地、生态廊道和城市绿地无缝对接,构建城市生态绿地系统。以“公园+”、“绿色+”为建设理念,加快月湖公园、梅花山公园、洙河公园等公园绿地进行改造提升,提升公园绿化辐射半径。在构建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上,还需根据各类生态安全格局的性质和保护目标配套相应的管控措施,建立完善的监测、评估与考核制度等,从而更加系统地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二)实施多污染物协同管控,精准强化大气环境综合治理

1.倒逼结构调整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化解和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通过产能置换等手段提高传统产业的整体水平。聚焦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采取行政、经济等手段切实削减重化产业的产能和产量,优化全市行业布局。加快传统行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推进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整合提升,显著提高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严格新项目准入,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格环境准入,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将化工、印染、皮革等高耗能行业升级转型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和突破口,推动企业升级转型,压减过剩产能。对于具备较强竞争优势的农副产品加工、橡胶化工、服装鞋帽、机械制造等产业,重点要加强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和优化发展莱西经济开发区、韩国(釜山)工业园、姜山工业园等主要园区,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再上新台阶。

优化能源结构。针对莱西市大气复合型复燃严重,能源消耗依然以煤炭为主,继续实施重点区域煤炭总量控制,在推动煤炭消费量削减的同时,着力推进煤炭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减少煤炭分散燃烧。制定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加大煤炭清洁利用力度。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实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动态清零,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加快提升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地热、风电、光伏和生物质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城中村实现全域供暖,减少散煤使用量。

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运输方式绿色转型,构建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增加绿色出行服务设施供给,采用经济手段,如在提高停车费、征收拥堵费的同时补贴绿色交通,推动群众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2.多污染协同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

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全面提升空气质量。以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大力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以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深化常规污染源治理,同时也要强化空气质量改善与温室气体的协同控制,强化新型污染物协同控制。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与重点污染源脱硫脱硝,继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重点推进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排放控制。遏制臭氧上升的趋势,将PM2.5和O3的协同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目标之一,其关键是NOx和VOCs的协同减排推进。

以O3达标为目标推动NOx与VOCs协同减排。对O3进行源解析,明确O3形成主要污染源,并确定优先控制物种,设计合理的VOCs、NOx减排目标和减排比例。加强工业源、城镇生活源、移动源NOx排放控制。加速推进工业源治理,将火电、化工等生产和供应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提高脱硝设施覆盖率,尤其是加快钢铁、焦化、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脱硝设施安装进展;加强监督检查,提高重点排污单位脱硝设施运行效果,加强燃煤电厂脱硝装置的运行管控,实时在线监控运行状况与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装置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排放。加强非电行业工业炉窑烟气脱硝技术推广应用。针对城镇生活源,加强散煤管控。落实《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决定》相关要求,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协同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大力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以镇驻地为重点加快推进,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洁净煤。综合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实施热电整合,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针对移动源,大力发展以轨道为主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同时注意控制道路交通的使用,对高峰时段的车流量进行严格控制,加强对车辆的车况管理,加速淘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强制安装净化装置,严格无铅、低硫汽油的使用,加大对电车、天然气汽车等排污量小的机动车的推广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全面掌握VOCs排放与治理情况。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要求建立VOCs排放单位名录库,开展重点行业VOCs整治情况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第三方治理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和效果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逐步建立数据信息追溯制度,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强化VOCs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各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以PM2.5达标为目标强化扬尘、城镇生活源、工业源、移动源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与管理。狠抓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积极推行“绿色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工地以及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整治,完善动态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大力开展物料运输扬尘污染综合控制,建立运输行业和企业扬尘控制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规定行驶路线,实施清洁运输,施工产生的土方日产日清,不能及时清运的严格落实密网覆盖。拆迁工地严格落实湿法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用密网覆盖。建筑工地采取绿网覆盖和喷淋等方式降尘。加强城镇生活源管控。逐渐减少煤炭消费量,以使用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开展取缔露天烧烤集中行动,城区建成区全面取缔露天烧烤摊点,整治烧烤店露天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禁止露天焚烧,加强秋冬季焚烧污染治理。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垃圾、塑料、皮革、落叶、枯草等污染问题,将焚烧污染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控制工业源排放,尤其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火电及金属冶炼行业的PM2.5排放量进行削减,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加大涉工业炉窑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力度,结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进一步梳理确定园区和产业发展定位、规模及结构等。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标先进企业,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加强工业园区能源替代利用与资源共享,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等,替代工业炉窑燃料用煤;充分利用园区内工厂余热、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加强分质与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清洁低碳高效产业链。对有反弹迹象的“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并处罚,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予以停产整治,确保实现动态清零。严格管控移动源。划定高排放车辆控制区,严格高排放车辆交通管控,在主要进城道路设置限高警示牌及龙门架,严禁重型高排放车辆进入城区建成区。加快国省干线绕城公路建设,建设货运车辆绕城通道,解决好国省干线公路穿城问题,加快莱西市绕城公路的建设。推进重要物流通道干线铁路建设以及集疏港、大型企业和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发展多式联运,减少公路货物运输量,推进公路运输绿色化改造。强化柴油货车排放监管,加快柴油货车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和监管。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力量建设,严格落实机动车污染莱西市空气质量调查及治理对策防治属地管理责任。

加强秋冬季应急减排及预警。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莱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版)》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分类排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各类污染源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工业企业“一厂一策”,落实减排措施,保证减排量达到应急预案中不同预警级别应急措施减排比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启动应急响应,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完善应急减排方案,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格落实减排措施,有效应对。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3.加强大气污染物分区分级管控

细化大气环境分区,实行大气污染物分区管控。根据以青岛市全口径大气污染源清单为基础,衔接青岛市最新行政区划及重点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分布情况,综合考虑现状、相关规划确定的重点行业及其未来发展空间,按照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划定结果,莱西市水集街道、望城街道和沽河街道部分区域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莱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姜山镇、南墅镇部分区域为大气环境高污染排放区、莱西市院上镇、店埠镇全部,水集街道、沽河街道、夏格庄镇和日庄镇部分区域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按照不同大气环境分区要求实行严格管控。

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强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管控。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分类施策、精准减排。摸清区域内所有涉气企业和工序,对治理水平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优先采取减排措施。指导重点行业制定行业内相对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指导纳入城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基于绩效分级对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同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应急减排措施有效落实。

(三)“一点两线,三水统筹”,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1.实施水环境空间管控

强化水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执行“三线一单”制度,对水环境管控分区执行差异化管控政策。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应加强污水收集能力、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进行重点管控;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单元应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落实水环境质量目标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责任制。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单元应严格执行禁养区规定,加强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或达标排放情况的管控。同时,水污染物减排应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调查对象,扩大实施范围,重点覆盖“小、散、偏”企业、移动源和农业污染源。

加强河湖岸边缓冲带修复、建设与保护,强化生态扩容。加强河道保护,依法实施堤地的划定和保护,强化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生态缓冲带改造和建设,开展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保护修复自然湿地,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河流两岸现有的林地、草地、滩地应限制开发占用;缓冲带内的现有农田不得施加化肥和农药;缓冲带内的现有违章建筑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清除。缓冲带划定后,应按照“守、退、补”的原则严格保护,控制岸线开发强度,科学种植生态景观植被,适时开展监测评估工作,确保其发挥生态效益。实施河湖缓冲区修复。优先保护生态敏感区,实施生态修复,生态恢复中要优先使用本地土著物种,逐步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和恢复能力。开展河道基地、河道岸坡带、河道缓冲带保护与修复,针对河流特征,因地制宜选择性实施河道形态保持、河流底泥环保疏浚、河滨缓冲带建设与保育、生态堤岸、近河口强化净化生态系统建设、河口自然湿地保护等工程。加快实施嵯阳河流域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建设产芝水库上游入口生态缓冲带。

2.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落实工业污水达标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推行清洁生产,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提高再生水回用率,新建重污染工业项目坚持入园进区,化工、装备制造等污染行业。新建工业集聚区同步规划并建设污水集中污染处理设施。产生有毒有害废水企业,必须在厂内进行预处理,确保特征污染物达到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标准。在加强工业污染末端治理的同时,注重污染预防,从源头和全过程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对“十大”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出台“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与清洁化改造方案,实施专项整治。对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定期开展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优先补齐重点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开展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摸底调查,摸清对超标断面有重要影响的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掌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补缺、有序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若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应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日,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规划建设姜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日,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以及对干流、重要支流水质具有重要影响的乡镇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优化污水管网布局,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及用户接入情况。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人口少、相对分散或市政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城镇集中居住区旧城改造、道路改造、新建小区建设,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解决城市污水溢流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水质不稳定达标问题。提高污水处理厂对汛期雨水的收集、处理与抗冲击能力。

持续完善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在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基础上,以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深入了解排污口排放状况,掌握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形成入河排污口台账。对排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排污单位,厘清排污责任。确定禁止设置排污区域和限制设置排污区域,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推动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对于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水域,明确包括污染源治理、截污改排、关闭或搬迁污染源等措施;对于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水域,明确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改道排放、截污后集中远距离输送、污水处理后回用、搬迁排污单位等措施。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要求,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建设。统一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竖立明显的建筑物标识牌、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水污染物限制排放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加快入河排污口信息化建设,应在监测点处设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实时自动监测设施,并将相关监控信息接入当地的监督管理单位,实行排污信息共享,并定期通报。

3.保障河流生态需水

提升再生水循环利用水平。加强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新区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和管网。以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河道水系生态建设为重点,实施中水回用工程,补充河道生态用水,改善城市河道生态环境。大力推广中水源热泵及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针对青岛崇杰环保莱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厂、青岛海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莱西第二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尾水,建设河道型湿地,进一步提高水质;将青岛崇杰环保莱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厂尾水引至洙河城区段上游,作为景观、生态补水。

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农业高效节水。优化流域种植结构,挖掘节水潜力,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全面控制抽取地下水灌溉,杜绝大水漫灌。推广水肥一体化、全程机械化、无膜滴灌栽培、全膜覆盖双垄沟播等技术,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和绿色防控水平,提高化肥使用效率,增强抗旱节水能力。规范重点用水大户的用水定额,根据水资源变化和节水效果定期调整,倒逼企业提高节水能力。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督促企业配备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升级改造。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格监管洗浴、洗车等高耗水用户运营,实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政策,鼓励使用节水型商业设备,推广实施再生水回用,加大非法取水行为惩治力度。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市政建设采用透水砖、低绿地草坪、嵌草砖、多孔沥青路面、地面,降低地表径流系数,减少地表径流。

保障重点河湖生态基流,合理保障河湖生态流量,针对季节性断流、生态需水严重不足河流开展生态补水。基于水质保障和生态保护的需求,强化生态流量对水体水质达标的基础性作用,以重要控制断面(点位)等为关键节点,按“一河一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批分期合理确定生态流量大小与流量过程要求。研究制定流域生态用水量指标分配方案,作为综合调度的优先目标,并实施常态化的监测、监管。加强河湖库水量统一调度管理,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维持重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提升水环境自净能力和水生态修复能力。加强水网联通工程建设,增强水资源调配和供水保障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闸坝联合调度体系,加强产芝水库至北墅水库、高格庄水库联合调蓄,完善水资源调蓄利用机制,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

4.推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

落实“划、立、治”。依据《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水功能区划》和《莱西市农村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合理划定保护区。完成莱西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并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的规定,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施隔离防护,对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铁路、公路、桥梁等设置防护墙(栏)等安全隔离设施。保障产芝水库、北墅水库、高格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和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非法建设项目。

完善水源地监控体系,加强水源地环境风险应急防控。定期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有效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将可能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案,加强风险应急防控。推广供水水厂应急净化技术,储备应急供水专项物资,配置移动式应急净水设备,加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及时有效处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四)持续夯实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1.防控新增土壤污染

持续推进土壤调查,摸清家底打牢基础。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成完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发展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土壤环境信息平台,构建多维度、多尺度和全过程的土壤环境基础调查数据。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矿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综合管理。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及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壤改良工程,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

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进一步完善并优化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合理设置管控程序和节点等,重点解决治理修复与土地开发之间时限矛盾问题。建立健全第三方从业单位管理制度和监管手段,严格管控治理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针对区域土壤类型、污染物特征、城镇化建设需求等,建设污染土壤集中处置中心,积极探索治理修复后土壤资源化利用模式。

2.推动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建立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制度,明确风险管控要求,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石墨、印染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所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明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要求。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开展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建设废旧农膜回收站。

开展废弃矿坑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彻底消除生态隐患。以南墅地区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弃矿坑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彻底消除生态隐患。探索出台整治政策与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模式。

推动发展绿色可持续修复产业。建立基于“风险管控”、“绿色可持续修复”相结合共同驱动的环境修复产业,用好土壤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鼓励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土壤生态修复等领域。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综合先行区建设和土壤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制定详细的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时间表和路线图,在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分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

3.强化土壤全生命周期综合监管体系

实施分类分用途土壤环境管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元管理,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落实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污染综合管控和修复,确保安全利用。

加强土壤环境管理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在机构组建、人员编制和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投入,加强污染源监管,建立精细的全过程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和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管理体系,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开发区周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监测数据及时传输至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加大农业绿色生产技术的推广、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

(五)统筹优化固废处置利用,提升危废无害化水平

1.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提升固废治理体系。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顶层设计,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推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充分衔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充分发挥企业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推进环评与企业运营期的监管严密衔接。

推进危险废物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加强企业的环评文件中危险废物源头识别和认定,对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系统评估,强化管理措施并建立相应的纠错机制,为危险废物监管提供有效的“设计和执法依据”,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危险废物监管联防联控机制,明确各部门间污染防治职责,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监管协作、联合执法机制。

2.提升固废利用处置能力

准确统计固体废物底数。开展固体废物特征污染物、含量、赋存形态等基础研究,加强对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认识,对其处理处置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制定严格的危废和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储存、处置、流向等信息管理制度,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

强化固废生活污染源治理。加快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清运体系的有效衔接,制定垃圾强制分类和减量化相关制度,提高生活固废回收率,在外卖、快递领域减少固废产生,提高固废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效遏制“垃圾围城”问题。

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利用和处置,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推进医疗废物综合整治行动,加快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完善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制度保障体系。加强无价值、难处理的固体废物的处置能力,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3.开展先进模式经验试点示范

推动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探索开展危险分级分类管理试点,探索开展危废“智慧监管”试点示范。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居民生活各领域推进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促进环保技术与产业对接合作,系统推进区域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提高区域循环发展水平,构建全周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平台,建立“环保园区”,充分利用试点示范工程科技成果支撑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建设。

探索开展固废分级分类管理试点。探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研究建立固废污染特性、处置和管理模式的分级模型,基于量化评价和分级管理原则,可按照废物特征和对象划分管理程度,如规范管理、重点管理、加严管理。定期总结管理经验,促进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完善垃圾分类长效常态化管理和点位提质改造,构建生态循环的垃圾处理体系。按全程分类原则,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和消纳量。

(六)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1.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短板”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现状和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已治理村庄的设施数量、分布和运行情况,未治理村庄的常住人口、户数、自然条件、生活水平和整治意愿等,建立整治台账,全面清理维修不正常运行设施;对长期撂荒不能修复的,根据现状重新规划建设。结合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现状与需求调查结果,推动各地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设计和落实以县区为单元、村镇分类实施的一体化污染治理模式。

促进城乡基础设施融合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地方为主、村民参与、企业支持的资金筹措机制。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畜禽养殖规模化和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使村庄基础设施接近或基本达到城市水平。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村庄规划管理体现“多规合一”管控要求,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全面夯实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加快建立农村环境统计制度。以农户为统计对象,以行政村为统计单元,开展行政村、自然村、农户、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信息统计,并纳入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予以公布。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合理确定规划布局,按照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筹改水改厕的原则,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列入镇村总体规划,编制镇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摸清底数,对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细致调查,全面梳理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治理情况,按照各年度确定的治理目标有计划、按步骤地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实施方案和规划目标落实到位。与“厕所革命”衔接,推行“厕所分户改造+污水集中处理”与单户粪污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的技术手段或途径,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合理选择治理模式,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推广成本低、能耗低、维护少、效率高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经济实用的氧化塘、净化槽、小型人工湿地等无动力或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污水管网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大沽河、小沽河、芝河、五沽河、洙河沿线,产芝水库、北墅水库、高格庄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

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实施。科学规划公厕选址,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村庄游园、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等公共活动场所为重点,配套建设公共厕所,避开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科学选择适合的改厕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厕所污水和生活杂排水共治模式。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现有渠道,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改厕后期运维管护,保障厕所建成后持续正常使用。做好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统筹推进。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树立生态农业理念,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产业结构,开展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试点。提高农业用水利用效率和水平。推广测土施肥,合理用药,减少农药施用量。积极做好高毒农药替代工作,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绿色高效技术,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因地制宜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大中型施药机械和无人机等现代植保机械,提高喷洒农药对靶标物的精准性。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根据《莱西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依法依规对畜禽养殖相关规划及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水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和布局。加大农业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原则,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式,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分户收集、集中处理。

加强农村垃圾无害化利用。加快垃圾治理从“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传统集中处理模式向“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新模式转变,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规范和引导垃圾填埋场、热解处理装置和设施规范建设。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垃圾中转站、垃圾收运等环境基础设施,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推进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解决果蔬等处理问题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分类收集、回收制度,开展有偿回收、专业化收集处置试点示范。完善垃圾多元化处置体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前端分类投放、中端统一运输、末端资源利用的全过程完整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合理配备农村保洁员队伍、卫生收集设施,合理设置垃圾转运站,建立方便适用的转运体系,有效降低运输成本,减少二次污染。抓好垃圾终端处理,以县为单位,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地形地貌、运输半径等条件,开展生活垃圾焚烧、沼气利用等因地制宜的垃圾处理方式,逐步取消简易填埋。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以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为主导,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进程,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3.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推进农村污染治理绿色化转型。建立符合地域特点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农村自然生态系统自我消纳能力,通过调查研究、因势利导、科学设计,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计范式。要着力实施好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创新农村环境保护的党委负责制,严格要求落实乡镇企业责任。将农村环境保护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优先安排,列入党委主要负责人重点工作,把完成“十四五”治理目标任务作为一项重要政绩考核指标,推动建立强有力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乡镇企业负责人要积极落实清洁生产理念,引入先进的生产工艺,严格执行绿色节能生产方式。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要加大企业排污监管力度,定期检查排污情况,建立企业排污诚信档案,作为企业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打造美好生活典范区

1.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强化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全过程监管,提升垃圾分类成效。推广定时定点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和智能垃圾分类等创新做法,鼓励对垃圾收集点或收集容器实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鼓励在有条件的区域实行上门收集、集中投放生活垃圾等措施,逐步减少垃圾收集点及收集容器。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逐步实施更新改造。完善分类收运系统,提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废弃物分类规范收运能力,严格对应收集环节的分类要求进行分类转运和处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制,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人的日常监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本区可回收物收集、运输设施建设。

推进垃圾源头减量与循环利用。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和引导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等使用可以循环利用或者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泛开展社会动员,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学校、幼儿园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日常教育,培养学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习惯。鼓励新闻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治理影响群众生活的其他环境问题

积极回应群众反映的环境诉求。通过依法监管、经济技术、沟通协商、宣传引导等方式,解决好市民群众身边存在的噪声、异味、电磁辐射等污染扰民问题。严控交通噪声、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公共场所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推广远程喊停、无人机执法等监管方式,创新噪声执法监管手段。加强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保障市民的合法环境权益。

深入开展空气异味污染整治,加强生活垃圾储存、收集、转运环境管理,防止恶臭气体和垃圾渗滤液跑冒滴漏。全面落实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切实加强汽车维修业环境监管。

强化电磁环境监管。积极开展电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探索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与健康调查评估,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构建美好宜居莱西

积极推动“两山”转化体制机制建设。莱西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自2018年起,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年内开展对两处镇(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并出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报告。探索建立莱西市境内水、大气生态补偿机制。制定《莱西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莱西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实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镇街生态考核,对镇街45条河流的50个断面氟化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和总磷,以及青岛市控、省控断面考核全指标情况实施生态考核补偿。各镇街生态补偿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的全年考核结果,年终通过体制结算予以兑现。建立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企业环保信用及等级评价体系,及时公开共享评价信息,对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在市场准入、生产许可、项目投标、融资等方面进行限制,促进企业自主守法。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性环境事件,以新天地固废有限公司污染事件为案例,聘请第三方参与研究并出台莱西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责任追究办法》。

(九)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示范园区,促进行业经济发展

莱西市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作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对于莱西市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基地建设,构建循环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是构建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清洁生产是将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废弃物(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最小化的生态效率目标融入到企业和园区的生产过程、经营过程和管理过程,探索将废弃物(污染物)的末端治理与生产过程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协同管控相结合的环境保护新模式,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有效途径。

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是实现资源全域化配置与利用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以园区产业集群为主体的清洁生产审核可与以企业为主体的清洁生产审核有机结合,在更大的空间范围、更全的领域和更深的层次上围绕生态效率目标去配置资源,探寻技术进步和提升管理的机会,挖掘清洁生产潜力的有效途径。

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是组织推进废弃物(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和协同化处理处置的最佳实践。以园区产业集群为主体的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可以建立起在特定空间范围内,各企业产生的废弃物的集约集中化利用,形成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的协同发展;同时也为污染物的协同处理处置创造了条件。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是促进区域环境改善,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最佳实践。

四、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一)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强化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总量减排作为重要手段,建立“减排-监测-环境质量”联动模式,根据“十四五”水体、空气、土壤监测点位调整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融合控制单元和水功能区管理需求,按照“科学评价、厘清责任”的总体原则,整合污染物减排、污染源出口在线监测、河流断面水质在线监测、日常人工监测等数据,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立水环境质量评价模型,并对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及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整合现有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信息,增设和优化监测点位,将实地监测和统计调查有机结合起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面,综合考虑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城市建成区面积、人口密度等因素,按照“科学延续、分类施策”的原则,优化调整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完善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评估监测网络,开展对O3生成贡献较大的O3前体有机物监测及颗粒物组分自动和人工监测,实现精准治理。收严PM2.5自动监测仪器性能质量要求,在重点区域开展PM2.5手工监测比对,进一步提高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加强大气VOCs组分观测,完善光化学监测网建设,建立数据共享机制。O3污染过程要加密监测频次,探索主要VOCs物质浓度变化及传输规律。加强污染源VOCs监测监控。重点区域要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排查,达不到《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规范要求的及时整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面,优化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位,以说清土壤环境本底与环境的现状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设置背景点和基础点监测,网格化覆盖主要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壤类型,开展长期、稳定监测。以支撑高风险区域土壤风险管控为目的,设置动态更新的风险监控点位,充分衔接农用地土壤详查成果,重点关注已发现或具有潜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工业园区周边和环境敏感区域。以保障农产品安全为目的,在大宗和特色农产品产地布设土壤风险监控点位。

强化生态环境信息数据化建设。推进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气象等部门和单位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并按控制单元有效集成,健全人工与自动相结合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推动大数据分析功能,系统收集统计各产废排污单位的污染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排放等信息,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真正实现排污许可与污染物管理“一证式”信息化管理目标。

(二)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

精细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根据相关调查和日常环境监管识别出的土壤、水体、大气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针对各地存在的突发性和累积性环境风险,从预防设施建设、预警体系建设、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协同高效的执法责任体系,实现行业监管责任与综合执法责任依法区分、有效衔接。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建立健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与环境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证据共享机制和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用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补偿机制、环境信用评价等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手段。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精准度,推广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探索“智慧执法”新模式。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

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平。着力提升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痕迹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强化区域联动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方式,推进差异化、分类执法,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机制。强化监管执法装备配臵和系统应用,按标准配齐交通工具、取证设备、通讯工具、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等执法装备。加大非现场检查方式在日常环保巡查、夜间突击检查、污染源定位调查等方面应用,提升执法检查取证能力。

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深化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机构及网格员队伍建设。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推动信息技术手段与环境执法工作深度融合,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控预警能力和科学办案水平。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鼓励推进监测调查、科研观测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与共建共用,加强监测监管数据共享。以环境质量监测为核心,逐步向生态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预警拓展。

(三)严格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以核与辐射、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污染物等相关行业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全市风险源企业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调查、测绘并建立基础数据库。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等风险预警;建立健全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污染源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选择典型化工园区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智能技术,实现预测、预报和警示一体化。完善事前防范和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事中处置政策,完善环境事故事后赔偿和修复政策,进一步健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赔偿技术规范体系和污染治理与修复制度体系。

建立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嵌套”到常规环境监管体系,构建多部门协调、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衔接的管控制度。将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尤其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化学品重金属、危废监管等方面。推动环境风险防控由事后应急管理向全生命周期管控转变,实现事前严防严控、事中响应、事后追责赔偿;“防”与“控”并重,健全精细化管理模式,基本形成多元高效、点线面结合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网络。

加强环境科技支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推动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鼓励创建环保科普基地。加强生态环境智库建设。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攻克一批环保产业关键技术,转化应用一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PM2.5与O3协同控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清洁煤燃烧、物联网监控等先进技术。推广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推进科技创新在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创新技术研究,提升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能力,增强环境科学技术的能力基础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五、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理念

(一)健全生态环境领导责任体系

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体系。突出经济发展质量、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绿色制度等方面指标,建立市域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市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完善生态环境绩效考核问责制,强化环保督政力度。加强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市场的体系、信用的体系、制度保障体系等体系建设,建立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到损害赔偿的全链条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健全覆盖全市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建立“定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和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环境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主要依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以领导干部任期内辖区森林、土地和水等自然资源资产变化状况为基础,探索构建各领域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限和职责权限,对其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明确追责情形和认定程序,依法准确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二)健全生态环境企业责任体系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现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全覆盖,建立排污许可与环评、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同时将环境治理高压态势传导到环保企业,倒逼环境服务水平提升。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

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从源头防治污染,优化原料投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服务业环境污染管控。推进园区、工厂循环式生产改造,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绿色生产。推广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绿色示范园区、绿色示范工厂的试点经验,打造绿色制造体系,强化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排污企业实行自我申报、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监测、自我公开、自我承诺,全面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国家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办法,监督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市场主体全面、及时、准确地披露环境信息。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生态环境资产制度改革

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以维系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为导向,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围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生态产品政府采购、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培育、生态产品质量认证、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方面,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体系。完善莱西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科学评估各类生态产品的潜在价值量。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实施方案。健全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施对流域水资源、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管。在产芝水库开展水权试点。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调整与竞争性出让相关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方式。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和资产审核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将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保护要求作为选择使用权人的重要因素并纳入出让合同。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市场规则,规范市场建设,明确受让人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资产的要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市场信用体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流转顺畅、交易安全、利用高效。

进一步推进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实施。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确保生态资产保值增值。合理提高补偿标准,在现有生态补偿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专门负责生态补偿的机构和专项基金,除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外,引入市场机制进行生态补偿,形成乡镇市场化公共性生态产品的生态补偿模式,探索资金、政策、产业及技术等多元互补方式。建立财政补助、异地开发、协议保护等多渠道保护与补偿方式,强化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落实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探索建立独立公正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对责任人占用的生态环境资源或已经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科学评估,由责任人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产权安排,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

(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体系

促进生态产业互融互通,实现生态价值增量供给。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依托生态保护开发优质的生态教育、游憩休闲、健康养生养老等生态服务产品,有效扩大城乡生态产品供给。创新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路径,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快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培育店埠、马连庄等农业特色小镇。

大力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围绕“创新驱动、品牌战略、集群效应、跨越发展”的发展方针,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发展一批自主品牌、壮大一批龙头企业、集聚一批产业基地,以巩固现有产业特色为支撑,抢占高端、高效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制高点,以产业集群和专业化配套为导向,协调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提升产业水平、优化产业布局,构建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链。围绕环保设备制造,家用电器、照明节能产品等充分利用好“莱西—北京技术转移孵化中心”,瞄准业内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好项目,同时发挥莱西工业产品展示平台作用,鼓励莱西本土企业优先采用环保设备生产企业产品。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探索建设“两山”技术、产业基金,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示范点建设,鼓励绿色金融引导产业发展。以创新绿色信贷为突破口,构建绿色组织体系、绿色指标体系、绿色考评体系,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引导生态文明和绿色产业协同发展。鼓励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生态修复、污染治理、发展绿色产业等领域。

(五)建成美丽莱西全民行动体系

广泛开展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实行公共交通优先,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推动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健康有序发展。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广绿色建材、节能环保低碳产品使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全面合力打造绿色社区、绿色村庄。推广绿色政务,发挥党政机关在绿色低碳消费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公民履行环保义务,全面推进莱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绿色价值体系。创新丰富宣传方式,充分运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两山”、环境保护宣传,加强资源环境教育。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两山”重要思想教育培训。积极承办“两山”论坛会议,开展“两山”重要思想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生活观。加强生态文明理念教育,使全社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深刻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从而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引导人民自觉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与“两山”实践创新工作中。

加强现代环境治理与“两山”实践创新智库建设。集聚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领导及社会各界资源,在环境治理、“两山”建设等领域充实专家,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软科学课题研究,深入开展“两山”实践创新研究,提升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推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治理与“两山”实践创新。

六、“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项目

根据“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要求,莱西市围绕生态保护修复、重点领域环境治理、以及“两山”创新与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等领域安排重点项目。

莱西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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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组织实施。要根据全市的总体部署及任务目标,实施本地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制定与本规划相衔接的实施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划、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制定细化落实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层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不断完善经济政策和资金配套措施,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逐一落实。

严格考核问责。建立完善以环境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市政府将每年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二)资金保障

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和完善投融资体制和自然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市生态建设资金。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环境保护投入。以污水、固废、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积极推广PPP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建立常态化的财政投入机制。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支出责任,多渠道筹措资金。优化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按照环境改善绩效实施“以奖代补”,切实推动污染治理从“底线约束”向“底线约束”与“先进带动”并重转变。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环保专项资金、绿色发展基金等多渠道参与准公益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

(三)科技支撑

深化科技引领。在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及资源循环利用等重大领域加大科技创新。建立、完善一批高水平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打造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有机结合的环保科研团队。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科技成果引进与应用示范。推广普及一批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适用技术,为适应国家最新法规标准等需求、解决重大环境问题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四)队伍建设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打造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围绕环保重点难点工作和急需紧缺业务领域,每年安排适量培训班次面向基层环保人才。坚持培训问题导向,提高基层环保人才培训班次中专题研讨和案例教学的比例。认真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和质量评估,加强培训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基层环保工作的积极性,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五)宣传教育

提高环境教育水平。在中小学课程中加强环境教育内容要求,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知识进课堂、进教材。加强环境道德教育,继续开展环境警示教育,提高公众自觉保护环境、自觉监督破坏环境行为的意识。扶持生态文化作品创作,推出一批反映环境保护、倡导生态文明的优秀作品。

(六)监督保障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定期沟通对话协商平台,拓展畅通政府、企事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面参与决策的渠道,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污染事件调查。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切实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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