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认定A级企业44家、B级企业203家、引领性企业44家。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天津市典型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已评级企业复核和新申报企业的绩效评级工作。经企业自评、资料审核、现场复核、会议研究后,2023年10月,认定A级企业44家、B级企业203家、引领性企业44家。现将绩效评级结果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