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22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从城市基本情况、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居民生活方面、城市居民出行方面、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城市绿色生态方面等六部分进行了体现。
城市环境卫生方面,2022年年末,全国城市排水管道总长度91.35万公里,同比增长4.73%;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16亿立方米/日,同比增长4.04%;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0.06%,比上年增加1.47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90%,比上年增加0.02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10.94万吨/日,同比增长4.95%,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为72.53%。
城市污水处理
2022年年末,全国城市排水管道总长度91.35万公里,同比增长4.73%;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16亿立方米/日,同比增长4.04%。2022年,污水处理率98.11%,比上年增加0.22个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0.06%,比上年增加1.47个百分点。
分省份看,广东、江苏、山东、浙江、辽宁和河南6个省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超过1000万立方米/日;湖北、四川、上海、湖南、安徽、河北、北京、陕西、福建和广西10个省(区、市)在500—1000万立方米/日之间;重庆、吉林、江西、黑龙江、贵州、云南、山西、天津、新疆、内蒙古、甘肃、宁夏和海南13个省(区、市)在100—500万立方米/日之间;青海、西藏和新疆兵团不足100万立方米/日。
上海、北京、天津、新疆、河北、陕西、河南、宁夏、内蒙古、江苏、甘肃、浙江、吉林、广东、山东和山西16个省(区、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超过70%;黑龙江、云南、青海、重庆、辽宁、安徽、福建、湖南、海南、湖北、贵州、广西、四川13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在50%—70%之间;江西和西藏2个省(区)不足50%。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2022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90%,比上年增加0.02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10.94万吨/日,同比增长4.95%,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为72.53%。
分省份看,广东、浙江、江苏和山东4个省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超过7万吨/日;河南、四川、湖北、辽宁、湖南、河北、上海、安徽、陕西、北京、福建、广西、重庆、贵州、江西、黑龙江、吉林、山西、天津、云南、海南、内蒙古、新疆和甘肃24个省(区、市)在1—5万吨/日之间;宁夏、西藏、青海3个省(区)和新疆兵团低于1万吨/日。
天津、江西、海南、浙江、河北、河南、福建、江苏、四川、山东、云南、安徽、湖北、广东、山西、宁夏、贵州、重庆、广西、上海、甘肃和辽宁22个省(区、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超过60%;黑龙江、湖南、吉林、北京、陕西、新疆和内蒙古7个省(区、市)在40%—60%之间;西藏、青海2个省(区)和新疆兵团不足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