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福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部分投标报价62432526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04325368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8.00%;运营部分投标报价61484244元,运营维护费用下浮率8.00%,工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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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亿元!福建建工集团预中标福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2023-10-11 14:28 来源: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0月10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福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部分投标报价62432526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04325368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8.00%;运营部分投标报价61484244元,运营维护费用下浮率8.00%,工期1095日历天。

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1006座,其中行政村新建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污水处理站291座,新建采用化粪池+回田、化粪池+人工湿地的污水处理站27座;自然村新建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污水处理站49座,新建采用化粪池+回田、化粪池+人工湿地的污水处理站639座.建设管道长度总计668.53km,其中行政村新增污水管长度为181.29km,新增接户管长度为166.7km;自然村新增污水管长度为106.9km,新增接户管长度为213.632km。

福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2023年10月9日在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806号20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93-6797918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层

联系人: 谢先生、吴先生

电 话: 0591-28059629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福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工程总承包部分投标报价62432526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04325368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8.00%;运营部分投标报价61484244元,运营维护费用下浮率8.00%

质量:(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制定的勘察,设计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并满足发包人要求,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材料设备采购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发包人要求;(3)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运营维护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其中对于项目涉及村庄范围内已建、新建处理规模大于500吨/日(含)的站点,出水水质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其余设施则按照《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执行。

工期:1095日历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倪文煌,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闽1352021202200618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施工单位: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设计分包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运营单位:福建中科三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蔡裕盛(组长)、江潮、洪泛、庄觉洪、姚建智、杨喜云、左端挺、曾繁亮、王丽珍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类似工程业绩:涵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改造(一期)工程(木兰溪水质提升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金额51161万元、闽清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运行建设项目(建设运营一体化),合同金额44791.588万元;(2)监督单位:福安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593-2130367;(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招标项目定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4)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此公示期内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第七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至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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