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三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LZ0123QY00ZC39项目名称:清城区龙塘镇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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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三年)招标

2023-06-05 11:02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概况: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三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Z0123QY00ZC39

项目名称:清城区龙塘镇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三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665,564.4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城区龙塘镇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三年)):

合同包预算金额:32,665,564.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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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2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2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2月或之后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龙塘镇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三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龙塘镇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三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2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通过快递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黄小姐,0763-3813002-2407)”,并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发送至(cl3813002@163.com),快递外包装请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查收。

(2)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破损,我司将拒绝签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4)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5.质疑联系人:黄小姐。

(1)质疑联系人电话:0763-3813002-2407。

(2)质疑联系人传真:0763-3813090。

(3)质疑联系人邮箱:qyzy@chinapsp.cn (提交时请备注XX项目询问函/质疑函)。

(4)质疑联系人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如采用邮寄形式提交,请提前跟我司工作人员联系,并同步将邮寄底单发送至我司邮箱)。

(5)质疑联系人邮编:511500。

6.投诉

(1)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清碧路2号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502室

电 话:0763-3939952

邮 编:511500

传 真:0763-393995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龙国道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0763-3602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17层办公室08、09号

联系方式:0763-3813002-2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63-3813002-2407

清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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