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汕头站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监测设备设施部分)招标公告,项目预算574万元,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汕头站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监测设备设施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MT-ST-ZFCG2023015
项目名称:汕头站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监测设备设施部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4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合同包2(汕头站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监测设备设施部分)包2(空气废气分析)):
合同包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站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监测设备设施部分)包1(水质土壤分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通过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实施。投标人涉及相应情况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执行,需在资格性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预留份额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意向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有大型企业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包组合同金额的30%给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提供承诺函)
合同包2(汕头站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监测设备设施部分)包2(空气废气分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通过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实施。投标人涉及相应情况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执行,需在资格性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预留份额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意向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有大型企业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以合同分包形式,预留包组合同金额的55%给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站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监测设备设施部分)包1(水质土壤分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合同包2(汕头站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监测设备设施部分)包2(空气废气分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