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于5月4日印发《江苏省2023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推动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标2023年底前,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四项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工程排放量,分别较2020年累计削减9.23万吨、0.50万吨、1.20万吨、132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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