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近日发布《2023年十堰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到2023年底,中心城区实现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90%;茅箭区二堰街道、张湾区红卫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新增创建茅箭区二堰桥社区、吉祥社区,张湾区周家沟社区、铸一社区,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社区为垃圾分类省级示范社区;茅箭区、张湾区各选择10个社区,十堰市经开区选择2个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治理试点。
为达到这一目标,十堰市中心城区今年主要开展推动垃圾源头减量、做好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推进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开展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推动分类共同缔造等任务。
其中在推动垃圾源头减量方面,倡导“光盘行动”,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查处。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倡导“绿色办公”,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
在做好中心城区垃圾分类方面,做好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评估工作,争取进位提档。因地制宜推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到2023年底,中心城区实现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不低于90%。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站 (点)升级改造工作,2023年,中心城区新改(建)生活垃圾分类站点不少于65个、更新生活垃圾分类容器不少于5000个。加快推进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城市集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体系,避免混收混运混处。持续推进“两网融合”向纵深发展,优化分拣中心的数量、规模和结构,试点建设一批回收分拣集聚区。逐步建立健全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等可回收利用物品的全回收体系。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及时转运处理,确保有害垃圾能分尽分、安全转运。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在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方面,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坚持区域推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试点。2023年,新增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社区5个,垃圾分类治理试点22个。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化,在市、区率先避选一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逐步形成二级示范体系。推动各类学校结合“荆楚美丽校园”“营养与健康学校”等专项行动,开展富有特色的垃圾分类学校建设活动。
在推进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方面,着力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整治和积存渗滤液处理,消除渗滤液污染问题隐患,有序推进填埋场封场修复。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渗滤液泄漏、填埋气自燃、填埋堆体滑坡、焚烧设施设备爆燃等风险。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和复核工作。
在开展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方面,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到2023年底,力争生活垃圾焚烧 (含水泥窑协同)占比达到75%以上,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在推动分类共同缔造方面,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启动“垃圾分类我先行 美好环境共缔造”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等系列活动,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楼宇电梯广告,特别是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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