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集团炼铁厂1号高炉超低排放改造及大修项目热风炉烟气脱硫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开启招标,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号高炉热风炉排口新建一套SDS干法脱硫装置(烟气处理能力25万Nm3/h)及配套设施,包括除尘器系统、磨机系统、脱硫剂系统、输灰及灰库系统、引风机及电机、反应器、内部能源介质系统、烟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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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集团炼铁厂1号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

2023-04-21 17:15 来源: 酒钢公共交易平台

酒钢集团炼铁厂1号高炉超低排放改造及大修项目热风炉烟气脱硫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开启招标,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号高炉热风炉排口新建一套SDS干法脱硫装置(烟气处理能力25 万 Nm3/h)及配套设施,包括除尘器系统、磨机系统、脱硫剂系统、输灰及灰库系统、引风机及电机、反应器、内部能源介质系统、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配套管线及公辅系统。项目建成后,1号高炉热风炉脱硫的单套处理烟气能力达到25万 Nm3/h,烟囱排口的 SO2≤35mg/m3,颗粒物≤8mg/m3。

酒钢集团炼铁厂1号高炉超低排放改造及大修项目热风炉烟气脱硫供货及安装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钢集团公司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5月10日08时45分前上传投标文件HASH码,于2023年5月11日08时45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DJSYXZRGS-GKZB-202304-04658

项目名称:酒钢集团炼铁厂1号高炉超低排放改造及大修项目热风炉烟气脱硫供货及安装采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采购内容:炼铁厂1号高炉超低排放及大修项目热风炉烟气脱硫设备供货及安装总承包。详见公告附件。

最晚交货(竣工)时间: 2024年2月28日00时00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4套及以上热风炉SDS烟气脱硫设备供货及安装的业绩(业绩数以合同为准,一份合同算一项业绩)。同时须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书及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或交竣工验收报告;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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