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卫网获悉,3月28日,广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项目废标公告。
公告显示,项目“根据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规定,该项目废标,现按规定发布该项目中标结果更正公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据了解,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项目于2022年12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预算金额3590.32653万元,服务期3年 ,采购需求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区建制建成区内的市政道路、广场、公园、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各单位、学校、企业、居民小区等垃圾收集;果皮箱、公厕的清洁及维护、富江河道等环卫作业;厨余垃圾的收集。
1月31日,项目公布中标结果,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中标金额3588万元,服务期限3年。
2月16日,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发布关于处理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项目投诉结果。
公告显示,投诉人广西禄义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2-G3-230257-GXZX)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提起投诉。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经审查,发出《关于限期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投诉书一次性告知函》,告知投诉人对投诉书进行补正及修改后重新提交,投诉人于1月30日重新递交了《投诉书》。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于当日依法受理。
投诉人广西禄义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2-G3-230257-GXZX)采购文件存在严重瑕疵,设置了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商务(1)企业综合实力中的具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2、商务(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中的拟派项目其他人员情况;3、商务(4)科技创新能力中的投标人具有相关专利;4、商务(5)类似业绩。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
处理结果:(一)认定投诉事项1、2、4成立,投诉事项3中的招标文件中并没有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供应商,没有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二)责令采购人按照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修改完善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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