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浙江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的监督管理,规范特征因子的便携式监测技术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检测过程中的项目确定、监测方法选择、样品运输与保存、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等技术内容。适用于浙江省固定污染源VOCs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监测,不适用于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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