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未来三年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行动计划》包括12部分120条。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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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2023-01-18 13:40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未来三年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行动计划》包括12部分120条。

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勇挑重担,积极作为,奋力在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走在前、当龙头,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鲁发〔2022〕19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走在前、开新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新旧动能转换为中心任务,以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全省勇当龙头、在全国争先进位、在全球彰显特色,不断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新局面。

2.发展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示范先行重大使命,充分发挥青岛特色优势,加快落实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持续深入抓好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中心城市能级,加快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努力在先行区建设中体现龙头担当。

到2025年,在先行区建设中率先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经济总量在全国主要城市中争先进位,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为经济发展主要驱动力,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显著增强,“强龙头”战略深入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初见成效,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全面起势,在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中展现新担当,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山海城湾一体美丽青岛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引领作用更好发挥,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形成,一流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共同富裕扎实推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二、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全面提升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水平,着力增强创新资源集聚力、产业创新策源力、创新人才吸引力。到2025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3%,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

(一)提升基础创新能力

3.高质量建设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支持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实施“透明海洋”等大科学计划,产出一批原创性重大科学发现、重大理论突破和重大科研成果。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争取新布局3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新建5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

4.建设国家海洋科学城。依托青岛蓝谷、古镇口核心区“一谷一区”,促进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支持国家深海基地、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青岛分院等海洋高端创新平台做大做强,推进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建设。建成国际先进、全面开放的海上综合试验场。市场化运营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

5.积极布局大科学装置。加快建设“仲华”热物理试验装置、微生物组探测装置等重大科研平台装置。坚持成熟一项、启动一项,发起和组织论证新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海洋生态系统智能模拟研究设施、智能航运科学实验设施等基础设施预研。

6.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创新药物、康复装备制造、海洋智能装备、氢能与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城市云脑、微系统模组等重点项目加速产业化应用。梳理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和产品清单,每年组织企业实施重点技术创新项目1500项以上。改革创新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采取竞争立项、专项组织、“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综合支持,开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负面清单”改革试点。完善政府首购首用、保险补偿机制,促进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产品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每年新增首台套装备20项以上。

(二)强化产业创新和企业创新

7.打造重大产业创新平台。推进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中车大数据中心、装备智能化研究院、材料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加强下一代列车轻量化等关键技术攻关。推进国家高端智能化家用电器创新中心建设,加速实现创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和首次商业化。推进国家虚拟现实创新中心(青岛)建设,突破近眼显示、感知交互、渲染计算、内容制作等关键技术,打造全球领先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提升现有省、市级产业创新平台,争创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围绕机器人、工业互联网、生命健康、虚拟现实等领域,每年新增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企业创新平台10家以上。

8.打造新型研发机构群。培育发展创新创业共同体,高水平建设山东能源研究院、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新型研发机构更好发挥在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加速成果转化、促进创新创业、培育创新人才等方面独特作用,探索“事业单位+公司制”、理事会制、会员制等多种运行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到2025年,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达到180家以上。

9.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沃土计划”。推进高企育苗工程,设立包含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企培育库、包含100家企业的高企上市培育库,实施动态管理。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广“云端研发”模式,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到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超过1万家、8000家和60家。聚焦重点产业链及关键细分领域,每年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0家以上,新增“瞪羚”企业50家以上、“独角兽”企业1家以上。

10.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硕果计划”。深化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树立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重点的评价导向。开展高校服务地方活力绩效评价,引导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产业和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服务。鼓励高校院所以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创办学科性公司等多种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打造高水平专业化创业孵化载体,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科技创新券服务,依托青岛产权交易所设立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用足用好省级创新产品目录,按规定通过贷款贴息、股权投资、财政奖补等形式支持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到2025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00亿元,专业技术转移人才超过2000名。

11.持续优化创新生态。集聚形成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的全链条基金群,发挥科创母基金和各类风投创投基金作用,优化科技信贷机制,完善“投(保)贷”联动融资模式,推动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落地。以成果创新性、先进性、应用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评价为重点,深化市级科技奖励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扩大高质量专利储备。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搭建国际技术转移平台,支持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国(境)外机构企业在青设立研发或技术转移机构。

12.打造青岛高新区一流科技园区。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完善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加快建设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精密仪器仪表等市级专业园区,大力引进龙头项目,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到2025年青岛高新区北部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突破1200家。强化青岛高新区专委会统筹作用,建立分园区梯次培育体系,优化“一区多园”布局,力争在国家级高新区排名中持续进位。

(三)深入实施人才强青计划

13.大力集聚高端人才。积极参与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建设,探索建立顶尖人才“直通车”机制,对“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定制引才方案。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育,支持引进国家及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按规定每年选拔60名左右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每两年遴选300名左右行业拔尖人才,加强卓越工程师引育留用。实施“未来之星”储备计划,遴选有望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后备人才、带领企业加快成长的“新锐”人才、重点高校毕业来青的“金种子”人才,按规定分层次给予用人单位培养经费。

14.实施人才基数倍增计划。进一步降低人才落户条件,对重点项目、创新创业团队实行赋权激励落户。大力招引青年人才,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青落户就业,开展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支持博士后平台建设和博士后青年人才集聚培养,按规定实施青年科技奖。培育优秀技能人才,支持创建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每年引进培育中级以上工程师1.5万人以上,每年选树10至20名“青岛大工匠”和40至80名“青岛工匠”。畅通海外人才来青工作绿色通道,开展外国人来青管理工作试点,用好国家外国高端人才R签证申请确认函权限下放政策。鼓励留学人员来青创新创业。到2025年,人才总量突破300万人。

15.强化人才服务支撑。优化引才育才业务流程,推进人才政策落地见效,增强人才获得感。推动金融赋能人才发展,完善“人才金”“人才贷”“人才板”等人才金融链条,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金融支持。建立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一站式”人才服务。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其配偶提供编制“蓄水池”和人才子女基础教育学位“蓄水池”服务。优化人才住房供给方式,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对引进符合条件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中介和个人,按规定给予“红娘奖”。

(四)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

16.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山东大学(青岛)、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驻青高校加快“双一流”建设,推动4个“双一流”学科向世界一流学科迈进。支持驻青省属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加快建设康复大学。到2025年,普通高校(含校区)达到32所,在校生规模超过47万人。推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发展,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示范学科专业。建设青岛高等教育校地融合服务中心。

17.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推动中职教育提质扩优、高职办学规模扩增,新建中职学校4所、改扩建3所,创建10所国家及省级优质中职学校、30个特色中职专业,高职院校达到13所、在校生超过12万人。支持优质高职院校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推进青岛现代职教中心学校、莱西市职教中心学校新校区等项目建设,支持在青高职院校到现代职教园办学。持续推进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遴选30个国家及省、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职业院校联合行业领军企业建设10个以上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

三、持续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聚力发展24条重点产业链,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质量强市、数字青岛,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制造业增加值、“四新”经济占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11%、29%和40%左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保持在60%以上。

(一)加快优化产业结构

18.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提升发展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高端化工、海洋装备、食品饮料、纺织服装产业,巩固扩大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先优势,到2025年七大优势产业规模突破1.1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达到6%左右,争创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精准补齐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短板。“一业一策”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行动,每年滚动推进500个以上重点技改项目,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全覆盖。实施家电龙头企业倍增发展工程。打造新能源汽车基地。

19.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智能制造装备、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精密仪器仪表、通用航空、氢能与储能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快突破发展、跨代赶超,到2025年十大新兴产业规模突破3500亿元。培育发展2个国家级、4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按规定每年评选一批新经济潜力企业、新锐企业和创投机构青睐企业。

20.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前瞻布局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海洋物联网、类脑智能、量子信息、深海开发、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支持前沿领域颠覆性创新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建设空天大数据应用创新中心、智慧海洋大数据平台等载体。布局建设创新应用实验室和场景应用实验室,开展技术成熟度评价、样品样机试制,促进未来产业应用迭代。培育未来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引进和培育未来产业领军企业,建设一批未来产业特色园区。

21.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商贸、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文化旅游、会展业等现代服务业,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1万亿元,其中生产性服务业比重达到60%以上,金融机构总数达到300家左右,打造国家级服务经济中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建设央企和跨国公司总部基地。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升级,分类建设优势引领型、新兴成长型、传统提升型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梯队,到2025年省级、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分别达到12家、70家。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力争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达到50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超过30家。

22.壮大现代海洋产业集群。突破发展集装箱船、大型养殖工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推动超大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浮式半潜生产平台等研发建造,打造国内一流海工装备制造基地。实施蓝色良种工程,筹建青岛蓝色种业研究院,打造全国水产种质研发创新高地。建设“海上粮仓”,建成5艘养殖工船,创建3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打造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深海试验区。提升航运保险、船舶租赁、海事仲裁等现代航运业服务能级。高水平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深度参与联合国“海洋十年”计划。

23.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实施“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建设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新建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3家以上。布局高压液驱氢能压缩机、可再生能源制(储)氢等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基地,打造“东方氢岛”。结合新能源开发建设,布局大功率海上风电、高效光伏发电、智能电网、先进核电等清洁能源装备与关键零部件制造。大力发展污染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监测等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培育绿色认证、碳资产管理等服务业态,建设青岛生态环保产业集群。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加快绿色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每年培育绿色工厂(供应链)、绿色设计示范企业10家左右。

24.促进重化工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抓住钢铁、石化产能向沿海地区园区集中机遇,支持企业通过产能置换、指标交易、股权合作等方式优化产能布局,推进中心城区石化企业搬迁转型,推动建设董家口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产业园,加快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建设。推进绿色低碳精品钢产业链智造基地项目。加快存量项目分类处置,新上“两高”项目执行窗口指导、提级审批,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用好“两高”行业电子监管平台,推进“两高”行业能效升级。

(二)抓实产业促进新举措

25.实施建群强链行动。实行产业链“链长制”,完善由市级领导同志担任“链长”、市直部门牵头主建、重点功能区主战的产业链发展机制,落实各产业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广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统筹推进产业布局、项目建设、技术突破、要素保障等工作,推进优势产业强链、新兴产业建链、传统产业延链补链。持续开展“链万企”供需对接活动,大力培育“链主”企业,支持其发挥头雁引领和生态主导优势,协同推进产业链发展,提高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26.建设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完善“5个1”工作机制,强化区(市)领办、一园一策、顶格协调、要素保障,严格项目入园标准审核,建立园区综合评估机制。构建虚拟现实、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专业园区产业生态,建设行业领先的标杆园区。加快推动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精密仪器仪表、先进高分子及金属材料等专业园区做大做强。到2025年,培育产业规模过百亿元市级专业园区6个以上、过千亿元园区1个。支持区(市)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特色产业专业园区。

27.培育新一代“青岛金花”。实施青岛名牌神州行活动和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设立“青岛品牌日”,积极参与“中国品牌日”活动。支持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参与国际、国家、行业等标准制定,支持企业应用数字孪生、在线监测、过程控制、质量溯源等现代管理方法和工具,建立质量管控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深化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到2025年,争取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先进团体标准10项以上,新增省、市政府质量奖10个以上,新认定新一代“青岛金花”培育企业100家。

(三)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28.培育壮大数字产业。推动集成电路全产业链发展,突破先进制程工艺技术,搭建公共研发中试平台,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推动新型显示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做强显示模组、突破显示面板、拓展显示终端、加快技术攻关,力争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元。发展虚拟现实标准制定、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内容制作、内容分发等业态,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虚拟现实产业研发制造基地。突破发展传感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引领性产业,高标准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中国软件名城。

29.实施“工赋青岛”行动。拓展“一超多专”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每年推动1000家企业实施智能化网络化改造,新认定100个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自动化生产线,建设一批产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引领山东半岛国家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推广复制“灯塔工厂”建设模式,培育世界级“灯塔工厂”后备军和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灯塔”。

30.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5G、千兆光网、数据中心等规模化部署应用,到2025年累计建成5G基站3.4万个,建设“双千兆”城市。发挥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集聚辐射效应,力争开工建设青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全面融入“2+5+N”省级一体化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部署海量社会治理神经元节点和感知平台,加快建设“感知青岛”。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山东分中心,推广Handle标识解析全球根节点(青岛)和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四、立足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推动消费扩容提质,扩大有效投资,构建高效流通体系,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更好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到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生产总值比重下降1个百分点左右。

(一)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31.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潜力。完善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配套政策措施,培育一批新型消费领先企业,创建一批新型技术消费应用场景,争创国家级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加快实物消费提档升级,推动智能家居、智能终端进入普通家庭,支持新能源汽车等绿色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扩大服务消费,提质发展养老育幼、体育健身、家政服务,拓展数字生活、文化旅游、生态体验,培育线上线下融合新零售场景,做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到2025年,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35%。

32.积极开拓城乡消费市场。规划建设一批消费新地标,打造浮山湾、金家岭等智慧商圈和13处品牌商业步行(特色)街,推动台东步行街争创全国示范步行街,加快中山路等老字号集聚区建设,积极发展首店、首牌、首秀、首发“四首”经济,实施国际游客出入境便利化措施,增设免税店、退税商店。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强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丰富适合农村消费的商品和服务供给。建设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创新推进同线同标同质,打造内外贸一体化品牌。

(二)扩大有效投资

33.分类推进优质项目建设。聚焦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科技创新等补短板项目,规范项目推进和资金使用,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聚焦重大战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滚动接续实施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突出绿色低碳发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两新一重”以及民生保障,每年实施300个左右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加强投资运行调控,持续推进实体经济振兴、城市更新建设,强化对制造业、基础设施、房地产业投资等重点研究、跟踪监测,按规定通过技改投资奖补等引导项目实施,确保投资运行在合理区间。

34.创新投融资机制。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用好专项债券资本金政策,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聚焦专项债券资金投向,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带动作用,促进央企、省属大型产业集团和市属企业、头部创投机构等各类企业合作。

(三)加快构建现代流通体系

35.建设综合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优化“6区11园”物流枢纽空间布局,建设生产服务型(港口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争创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申建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到2025年培育20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物流业增加值超过1600亿元。加快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董家口水产品冷链中心等3大冷链物流中心和楼山冷链配送基地等6个专业冷链物流节点。完善“5+7”城乡配送节点体系。

36.打造国内国际多式联运组织中心。推动“海陆空铁”四港联动,实施多式联运“数字一单制”改革试点,打造“2+5+2”多式联运节点体系。扩大中韩陆海联运规模,强化与西安、郑州、乌鲁木齐等集结中心互联互通。拓展以航空快递和跨境电商为主的空公联运业务。鼓励各类货运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向规模化、专业化多式联运转型。建设多式联运服务平台,完善交易、结算等服务功能。到2025年,集装箱海铁联运量突破220万标准箱,开行中欧班列(齐鲁号)超过800列。

(四)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青岛先行区

37.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优化青岛港“一湾两翼六区”发展格局,加快由贸易大港向综合性强港转型。增开面向日韩、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干线航线,拓展跨境电商海运快线,织密内贸直达航线网络,用好启运港退税离境港政策,开展中转集拼业务,争取外国船舶在青岛港开展沿海捎带业务,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中心。到2025年,港口集装箱直达航线增至200条以上,集装箱中转规模突破500万标准箱,国际中转比例达到21.5%。完成青岛港总体规划修编,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争取董家口港区开发建设纳入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推进前湾、董家口港区专业化码头和通用码头建设,统筹黄岛、董家口油气码头和储备库布局调整。提升发展青岛邮轮母港。到2025年,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6.7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600万标准箱。

38.打造国际门户枢纽机场。提高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时刻容量,提升至华东、华南及中西部航空物流辐射效能,加密欧亚航线,建设面向日韩的重要门户枢纽机场和国际中转口岸。引进基地航空公司、国际知名航空物流公司,建设国际航空邮件集疏分拨中心。提升机场货运区专业基础设施,建设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航空物流超级货站。适时启动青岛胶东国际机场二期规划可行性研究。规划建设即墨、平度、莱西通用机场和各类直升机起降点。到2025年,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国内、国际通达城市分别达到130个、40个,旅客吞吐量超过30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超过40万吨。

39.完善铁路交通网。推进潍坊至烟台、莱西至荣成、青岛至京沪高铁辅助通道等铁路项目建设,规划研究青岛至平度至莱州等城际铁路,即墨至海阳、胶州至高密、董家口至日照等市域(郊)铁路,充分利用既有铁路富余能力开行市域(郊)列车。加快建设董家口至沂水铁路,推动支线铁路进港入园,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

40.完善高速公路网。加快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日界段)改扩建、青兰高速(双埠至河套段、河套至黄岛段)改扩建、明村至董家口高速公路改扩建等项目,开工建设莱州至青岛高速公路。完善城市跨区域快速路网体系。到2025年,高速公路总里程超过900公里。加强国省干线现代化养护管理,提高路网通行服务水平。

41.加快轨道交通和市政路网建设。建成地铁2号线西延段、6号线一期等线路,推进8号线南段、2号线二期、5号线、7号线二期等8条线路建设,到2025年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到352公里。优化调整轨道交通沿线公交线网布局,构建以轨道交通为主体、常规公交为基础、特色公交为补充的多层次、一体化公共交通出行系统。推进胶州湾第二隧道、重庆路快速路、唐山路快速路等关键工程,持续加大未贯通道路打通力度,构建“快速成网、节点立体、主干完善、次支贯通”的市政路网体系。

42.发展绿色智慧交通。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煤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构建以电气化铁路、节能环保船舶为主的中长途绿色货运体系,加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车辆推广应用。推进青岛港扩大风光氢储综合利用,加快建设智能化、自动化码头,鼓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港作船舶使用电能或LNG动力。支持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光伏发电、廊桥岸电使用,推动机场车辆能源清洁化。推进北斗导航、城市交通智能化、路网运行与监测等技术应用研发,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智慧大脑”。

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到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不低于98.8%。

(一)夯实能源水利基础支撑

43.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计划。发展海上风电,启动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建设,稳妥有序发展陆上风电。开展整县制分布式光伏示范,鼓励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光伏+”项目示范。积极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示范。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实现倍增,达到520万千瓦以上,新增电力消费主要由清洁能源提供。科学有序发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探索建设集风能开发、氢能利用、海水淡化及海洋牧场建设等于一体的海上“能源岛”。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出台实施储能发展规划,建设运营独立规模性储能电站,推广新型液流电池、压缩空气等储能项目,因地制宜发展抽水蓄能,建设储能示范城市。

44.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计划。实施供热燃煤锅炉天然气替代工程,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煤改电”,持续扩大太阳能、地热能、电厂余热、工业余热等供暖规模。逐步提高电能在终端用能消费比重,推进居民生活、交通、工业领域电能替代。加快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拓展氢能在汽车、轨道交通、港口、化工、发电及备用电源等全场景应用。到2025年,充电桩保有量达到3.5万台。

45.实施煤炭消费压减计划。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建、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减少非电行业燃煤消费。在钢铁、化工、建材等行业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电机组更新改造,加快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或整合。实施燃气发电示范,推进大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建设,谋划分布式燃气热电项目。

46.强化能源安全保障。扩大核电利用规模,电网保障能力达到1100万千瓦以上。完善坚强智能电网,建成岛城500千伏、琅琊500千伏等骨干电网项目。加强源网荷储电网布局,率先应用柔性直流、有源配电网、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先进技术,提升新能源消纳及电力调峰保障能力。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先行示范建设能源互联网。提升天然气上游气源保障能力,推进董家口LNG项目扩建,支持建设LNG储气设施,到2025年LNG接卸能力提升至1100万吨/年。提升港口原油接卸能力,加快原油管道建设,建成董家口港区原油商业储备库。依托青岛港建设陆海煤炭转运基地,推进董家口煤炭物流园建设。建立能源应急保障调度机制,提升调度储备能力及运维管理水平。

47.提升能源领域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水平。依托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山东能源研究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高校院所,围绕氢能开发利用、储能技术、深远海风电技术、生物质能利用、油气地质勘探、碳捕集和封存利用等领域,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建设青岛新能源山东省实验室,策划布局绿色低碳能源工程科技智能互联实验室等重大基础科学设施。深化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国际合作。

48.建设现代水网体系。加快官路水库及配套输配水工程建设。跟踪国家及省论证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进展,适时研究市内配套工程。有序实施规模化海水淡化项目,推动海水淡化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建设海水淡化基地。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编制实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工业综合用水重复利用率超过8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65。

(二)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49.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编制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稳步推进市县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规定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确定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

50.加强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调查评价。开展森林、湿地、海洋、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价值评价体系和经营开发体系。完善森林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推动林业碳汇评估。推进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分布状况统计调查,完善海洋碳汇监测系统,加强海洋碳汇技术研究,探索“蓝碳”交易。推进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动设立自然碳汇交易中心(山东)。

51.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制定碳达峰工作方案,争创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完善节能降碳激励约束政策措施,稳步推进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开展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打造生态工业园区、国家和美海岛示范。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用能权交易政策措施,支持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52.增加绿色金融产品供给。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运用绿色票据、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持续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推广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推行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等绿色保险。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

53.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工厂等,推动绿色出行。畅通绿色产品销售渠道,扩大节能环保汽车、节能家电、高效照明等绿色产品供给,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新建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近零能耗建筑试点。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城市清运零碳模式。深化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加快建设“无废城市”。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为全国绿色城市建设积累经验。

(三)系统保护修复自然生态

54.建设“美丽海湾”。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推进胶州湾、鳌山湾、灵山湾等重点海湾综合治理,优化海岸带及近岸海域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开展海岸线分类保护、节约利用和整治修复,实施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管控,落实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推进灵山岛等海岛整治和生态修复,开展生态岛礁工程,恢复受损海岛地形地貌。推进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和海洋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建设,提升赤潮、绿潮等生态灾害防控能力。到2025年,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55.建设公园城市。实施公园城市建设攻坚行动,推进“12131”系统工程,统筹实施城市绿道网络、整治公园绿地、建设林荫廊道、推进立体绿化和生态绿化等工程。加快实施崂山、珠山—铁橛山的宜林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疏林地生态修复造林工程,推进3万亩生态公益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高标准推进太平山中央公园和浮山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建立自然郊野公园、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特色专类公园、口袋公园、廊道公园等多层级公园体系。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5%,各类公园总数达到500个以上,建设绿道500公里以上。

56.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快整合优化我市自然保护地,实施勘界立标,加强17个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保护,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编制自然保护地规划,合理优化功能分区,实行差别化管控。推进胶州湾、崂山、大泽山、大珠山等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开展“绿盾”行动,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治外来物种侵害。

(四)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57.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夏秋季臭氧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差异化管控试点工作,全面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料使用和替代。完成省下达煤炭消费总量压减任务,因地制宜推进清洁能源利用。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按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社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提高到5.5%。加强各类施工工地、道路、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扬尘精细化管控。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58.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开展排污口“查、测、溯、治”行动,完成全市6174个入海排污口(排口)整治,编制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实施大沽河等河流综合整治,到2025年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体比例达到71.4%,8条国控入海河流全部稳定消劣。布局建设北方海洋环境应急处置中心。开展城市排水“两清零、一提标”攻坚行动。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

59.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管理制度,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严控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全过程控制。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0%、96%以上。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

六、构筑高质量发展空间动力系统,建设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

深入实施“强龙头”战略,加快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方式,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辐射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引领青岛都市圈、山东半岛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9%左右,常住人口达到1100万人。

(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60.深度融入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健全黄河流域海关协作机制,加强与郑州、西安等自贸试验区城市互动发展,强化与沿黄流域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合作,布局更多内陆港,共建沿黄物流大通道和一体化市场体系,打造沿黄流域最便捷“出海口”。深化东西互济、陆海联动合作倡议,推动胶东经济圈城市与省内沿黄城市、黄河流域省会城市交流互动,与中原、关中等城市群协作发展。

61.培育发展青岛都市圈。编制实施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带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加快都市圈城际、市域(郊)铁路建设,推动轨道交通、跨市公交、城市公交有机衔接,打造便捷高效的交通圈。优化都市圈中心地区、中间地区、外围地区产业布局,构建梯次配套的产业圈。推动公共服务均衡普惠、政务服务联通互认、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打造便利共享的生活圈。推动构建规则统一开放、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环境。支持莱西—莱阳一体化发展先行区、胶州—高密临空临港协作区、平度—莱州—昌邑绿色化工联动区等毗邻县域合作区建设。加强与济南联动发展,协同烟台、潍坊、淄博等市,助力打造山东半岛高质量发展轴带。

62.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坚持“环湾引领、组团布局、蓝绿交融、网络支撑”,统筹市域一体发展,着力提升胶州湾东岸、西岸、北岸环湾都市区功能品质,增强服务辐射功能。着力提升即墨、胶州、原胶南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承接中心城区部分功能疏解。加快平度、莱西崛起,建设综合性节点城市,打造北部经济隆起带。支持青岛西海岸新区在经略海洋、融合创新、自贸试验等领域先行示范,打造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建设蓝谷、董家口、姜山、南村等功能性节点。

(二)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63.实施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攻坚行动。推动旧城旧村改造,按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启动改造城中村。推动老四方工业区、北客站及周边区域等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完善“1+N”政策体系,每年滚动推进300个左右改造项目。统筹推进历史城区和邮轮港区等重点片区保护更新,全面开展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工程,打造全国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典范。加强市政设施建设,开展“15515+N”工程,补齐市政设施短板。定期开展城市“体检”。全域推进地铁沿线公共交通导向开发(TOD)模式综合开发。

64.强化城市精细管理。多措并举治理停车问题,持续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全市一个停车场”智慧平台建设,推进全市停车资源联网共享。全面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集中整治乱摆乱卖、乱拉乱挂等问题,临街商户、单位责任区制度参与率达到98%以上,空中缆线全部高标准整治完成。推进智慧物业建设,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65.建设智慧韧性城市。开展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建设完善“城市云脑”,持续汇聚全市通用政务数字资源,推进300个以上应用场景接入云脑,实现城市运行“一脑协同、一网统揽”。打造“全市一个数字机关”,建成全市“一码通城”平台框架和管理体系,推动高频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等领域应用。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治理,建设一批智慧社区(街区)。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建成区面积比重达到32.5%。全面开展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整治。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机制,加大城市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力度。

(三)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66.提升县域城镇化水平。强化县城产业支撑,引导县域特色经济和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集聚,丰富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等业态,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加快补齐县城基础设施短板弱项。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服务,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67.深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即墨、平度、莱西高质量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任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高标准建设蓝村、新河、姜山等6个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打造一批特色镇与特色小镇。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盘活农村“沉睡”资产。深化国家及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

七、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实现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到2025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农业现代化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万元以上。

(一)聚焦高质高效推进农业现代化

68.提升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能力。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30万亩。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00万吨左右。贯彻落实大食物观,确保蔬菜、水果、畜产品稳产保供,蔬菜产量稳定在600万吨左右,果品、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00万吨左右,水产品产量稳定在90万吨左右。充实调整粮食储备规模,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提高粮食应急保障水平,到2025年粮油加工业产值达到600亿元。

69.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完善现代种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强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攻关、种业企业扶优和良种繁育推广。建设种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大种业科研项目投入,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育种联合攻关。招引国内外领军企业落户,加快建设国际种都。到2025年,种业研发平台达到15家。

70.推动农业全链条融合发展。以区(市)为单位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区(市)打造百亿级优势产业链、镇(街道)打造十亿级特色产业链,创建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例达到2.7∶1。加强镇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鼓励发展乡村民宿、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业态。大力发展数字农业、绿色农业,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提升到92%,推进化肥、农药等使用量负增长,深入实施粮食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绿色食品培育力度,打造“青岛农品”品牌矩阵。积极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

(二)聚焦宜居宜业推进农村现代化

71.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规模,巩固提升农村电网,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开展数字乡村试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到2025年,基本完成村内通户道路硬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8%以上,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99%。

72.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出台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庭院”等。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到2025年,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聚焦富裕富足提升农民生活品质

7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继续实施经济强区和市属企业帮扶重点镇。加强资金项目资产监管衔接,规范项目资产收益使用。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全面扩展至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行,让农民获得更多产业增值收益。

74.推进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增收。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按规定在规划、用地、项目、融资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建设村集体经营性和服务类项目,鼓励有条件的村组建集体经济发展公司。以区(市)为单位组织条件适宜的镇村通过联合建设或购置物业等方式发展,实施跨镇村的可持续发展项目。统筹资金重点支持经济相对薄弱村发展。

75.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深化拓展“莱西会议”经验,全域提升“一统领三融合”质量水平。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头雁领航”工程,健全村干部权力长效监督约束机制。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全面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分类管理。深化农村基层区域化党建和城乡基层党组织联建共建,实施“党建统领、联建兴村”计划。推广“村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向农村延伸。

八、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发挥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推出一批高水平制度创新举措,放大开放枢纽和重大平台优势,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持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打造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到2025年,货物贸易进出口额达到1.3万亿元。

(一)深化市场化改革

76.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深化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推动市属企业强化战略资源整合,提升重点产业链发展、重点片区开发等能力。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涵盖净利润、利润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率、资产负债率、研发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等的高质量发展指标评价体系,持续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

77.促进民营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制定民营龙头企业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培育企业库并实行动态调整。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卡位入链”工程,支持更多中小企业融入龙头企业产业链。用好融资担保奖补、贷款风险补偿、融资租赁奖补、区域性股权融资奖补等政策。建立包含500家以上企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推动15家以上企业上市。按规定举办第十二届APEC技展会、国际中小企业采购洽谈会等活动。

78.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参与全省“凤凰齐飞”计划,以行业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为主体,构建培育创建体系、政策服务体系、项目支撑体系,打造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方阵。到2025年,申建一批世界一流企业、全国一流企业、山东一流企业。

79.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优化支撑产业转型的土地供应方式,建设协同联动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使用机制。推进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划定工业区块控制线,实施工业用地“亩产效益”评价,鼓励低效用地“二次开发”。探索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探索建立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学历证书有效衔接机制。建设公共数据运营平台,盘活数据资源价值,加强公共数据规范化管理与市场化运营,推动数据资源要素宽领域多场景利用。

80.深化财税金融领域改革。深化财政科技资金“拨改投”改革。深化财富管理改革创新,推进国家养老理财试点等。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推进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等创新试点。完善创投风投政策措施,规范创投风投机构商事登记流程。

81.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政务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创业环境”四大提升行动。全面推进服务型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上网、进中台、统一办”,持续扩大“一码亮证”应用领域,建成“无证明城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证照分离”全覆盖。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建立涉企承诺政策主动兑现机制。巩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成果,争取开展国家及省级信用领域相关试点。

(二)建强开放平台载体

82.高标准建设上合示范区。健全“一核引领、全域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四个中心”建设,做实、做好、做美、做响上合示范区,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扩大与上合组织国家大宗商品贸易规模,深化能源、农业等领域贸易投资合作,建设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高水平运营上合之珠国际博览中心,按规定举办上合组织国际投资贸易博览会。提升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经贸学院办学水平,更好发挥上合技术转移中心、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综合服务平台、上合“法智谷”等作用。规划建设上合国际枢纽港。

83.打造自贸试验区升级版。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落实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升级版方案目标任务,探索形成更多首创式、差异化、集成性制度创新成果。探索建设离岸贸易示范基地和开放式新型数字化易货贸易平台,优化大宗商品贸易生态。推动集成电路、基因科技等产业发展,推进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加快航运贸易金融融合创新基地建设,打造综合海事服务基地、船舶交易中心和海事数据中心。到2025年,推出制度创新成果90项以上,进出口额超过2500亿元。

84.引领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创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医养健康、现代海洋等产业,吸引日韩重点企业落户,打造日韩投资重要目的地。进一步强化与日韩进出口贸易互信合作,扩大与日韩经认证经营者(AEO)互认成果,推动青岛港与日韩主要口岸“多港联动”,畅通中日韩“海上高速公路”,按规定举办日韩(青岛)进口商品博览会等经贸活动。高水平建设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

85.加快青岛胶东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引导和推进临空指向性强的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集聚发展,加快形成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更好发挥空港综合保税区作用,精准招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企业研发总部,发展融资租赁、保税维修、航空培训等产业,推进上合大道总部经济带等项目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协调发展,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和商务服务体系,打造区域性航空枢纽、高端临空产业基地、对外开放引领区和现代化生态智慧空港城。

86.全面推进开发区综保区提质增量。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国家及省级开发区主要承载功能,培育开发区“一号产业”。发挥开发区产业集聚、资源要素密集、对外开放度高等优势,打造一批人才引领型开发区。“一区一策”发展西海岸、胶州湾、前湾、即墨、空港5个综合保税区,发挥政策功能优势,加快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五大中心”建设,壮大主导产业,培育跨境电商、保税维修、保税研发等新业态。推动产城融合程度高、开发建设空间基本饱和的开发区,加快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三)推动贸易投资高质量发展

87.加快建设贸易强市。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促进机电产品出口,支持先进技术、重要设备、优质消费品、能源资源产品等进口,建设青岛西海岸新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到2025年货物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7%,力争再培育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2个以上。加快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支持发展离岸贸易,规范开展转口贸易,放大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效应。建设RCEP山东经贸合作示范区。开展绿色贸易规则衔接,促进绿色贸易实现较快发展。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扩大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等服务进口,高标准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到2025年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突破1500亿元。积极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88.提升双向投资水平。大力吸引外资集聚,发布外商投资指引,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等配套制度,高水平举办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等活动,鼓励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等跨国公司来青发展,到2025年世界500强企业在青投资项目达到400个,各类总部企业超过500家。支持本土大企业在价值链中高端环节开展跨国经营,推动产能、装备、技术、品牌、标准、服务走出去,健全企业走出去预警与风险防范机制,打造走出去“大本营”。

89.实施国际交往深化行动。拓展国际交往渠道,扩大国际友城朋友圈,加强与重点国家使馆、商会、企业和友城的合作交流,到2025年发展国际友城超过90个。培育高端交流载体,提升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青岛国际啤酒节等会展品牌影响力,到2025年承办16个以上高端国际展会。推广世界城市形象,邀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媒体来青采风考察,利用海外主流媒体网站平台提升城市知名度、美誉度。


九、增强文化软实力,彰显城市精神气质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定文化自信,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城市文明,提升文化品位,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加快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市。

(一)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城市文化影响力

90.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在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年度测评中保持前列。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开展“感动青岛”道德模范等典型选树宣传。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提质扩面、提档升级。

91.传承弘扬优秀历史文化。推动历史文化街区有机更新,保护历史文化风貌,推进青岛老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强工业文化遗存保护与利用,放大啤酒博物馆、电影博物馆和纺织谷等工业遗存活化利用价值。实施海洋文化形象提升工程,建设崂山名山文化展示区、滨海历史文化带和齐长城琅琊台文化带,规划建设崂山传统文化片区。加强各级文保单位、历史村镇、名人故居、革命遗址等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争取新增一批国家及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深入推进“山东手造”工程,建设一批“非遗工坊”,打造青岛贝雕、平度草编、即墨花边等手造领军品牌。开展琅琊台遗址、即墨故城遗址、三里河遗址考古和大遗址保护。编修青岛通史。

92.增强文化传播影响力。完善全媒体传播体系,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建强新型主流媒体,提升内容生产能力、信息聚合能力和技术引领能力,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工作,提升“青岛发布”传播力、影响力。构建海内外全媒体传播矩阵,建设市属媒体对外传播中心,提升城市对外传播能力。争取创办海外中国(青岛)文化中心。开展国际友城文化交流,讲好青岛故事,传播好青岛声音。

(二)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

93.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完善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启用市科技馆新馆,建设市图书馆新馆、市美术馆新馆、市方志馆等重大文化设施,打造一批标志性文化新地标。建设国家海洋考古博物馆,实施市博物馆扩建等项目,到2025年博物馆数量达到130家,打造“博物馆之城”。深入推进“书香青岛”建设,创新打造城市书房50个。提高区(市)级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能力,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创作更多体现青岛印记的精品力作。

94.发展现代文化产业。培育和引进头部文化企业,重点发展影视文化、5G高新视频、音乐演艺、创意设计等产业,建设青岛影视基地。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大力发展元宇宙、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沉浸式演艺等文化新业态、文化消费新模式,按规定举办青岛数字文化应用产品交易大会、中国网络视听精品创作峰会、青岛国际版权交易博览会。推进建设一批时尚特色街区,打造国际时尚文化中心。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集聚各类文化贸易企业,加快培育文化要素市场。到202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左右。

95.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旅游品质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推出定制化旅游产品,打造一批高质量旅游线路,建设千里海岸观光廊道(青岛段),新创建1至2家5A级旅游景区,办好2023年全省旅游发展大会。建设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和三里河考古遗址公园,挖掘青岛文化内涵,培育引进1至2部大型旅游演艺项目,发展红色旅游、海洋研学旅游、房车自驾旅游、康养旅游等文旅融合业态。拓展“旅游+”模式,开发“旅游+”产品,擦亮“电影之都”“音乐之岛”“帆船之都”等城市品牌,争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共建共享美好生活

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办好民生实事,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比降至2.2左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8岁。

(一)促进居民就业和增收

96.开展共同富裕先行先试。编制出台促进共同富裕行动方案,实施发展质效提升、乡村振兴赋能、全域统筹共建、全民乐业增收、公共服务提升、精神家园共筑、宜居环境营造、社会治理强基等工程。打造省、市级共同富裕试点,形成一批具有青岛辨识度的制度创新成果。绘制共同富裕需求数字地图和资源分布图,打造数字医共体、数字社区等数字应用场景。

97.实施就业优先。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每年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下沉,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开展常态化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大力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推进创业城市建设。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提升劳动人事仲裁效能。

(二)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98.实施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计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双减”政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扩大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推进初中学校与优质普通高中、高校合作办学,促进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20所,建设提质扩优初中学校50所,创建市级特色高中20所。增强联盟办园和集团化办学实效,全面缩小校际教育差距。提升特殊教育服务能力,保障特殊儿童受教育权利。

99.完善教育保障条件。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健全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确保教育投入实现“两个只增不减”。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实施教育名家培育工程,到2025年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领航工作室数量达到260个。实施新技术赋能教育工程,提升智慧校园建设水平,创建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城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对乡村教师的倾斜支持。强化教材建设和管理,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推进新时代教育督导机制改革。

(三)提升医疗卫生和健康服务水平

100.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实施市、区(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青岛分中心、市公共卫生中心。规范开展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与健康管理,提高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控能力。强化妇幼健康优质服务,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120”院前急救网络提质增效。加强疫苗、血液制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监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01.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新一轮医疗服务能力“攀登计划”,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到2025年三级医院达到35家以上,国家及省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分别达到15个、110个。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为重要载体,全面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推进中医医联体和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建设。

102.建设体育强市。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提升竞技体育水平,积极申办高水平体育赛事。推进“体育+”融合发展,到2025年打造5个国内知名体育产业品牌、10个以上体育明星企业,体育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

(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03.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建立生育成本政府、社会和家庭共担机制,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104.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多渠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推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到2025年,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每个镇(街道)建成至少1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打造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加快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适老化改造。

(五)加强民生兜底保障

105.增强社会民生保障能力。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个体从业、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年金覆盖面,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建立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开展工伤保险伤养服务试点。

106.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构建制度衔接、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救助格局。搭建“大救助”信息平台,推动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完善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到2025年,有集中供养意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完善帮扶残疾人福利制度,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

107.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城镇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住房保障需求,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全覆盖。结合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公租房建设,稳步增加小户型、低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实施公共交通导向开发(TOD)模式,在轨道交通沿线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

十一、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岛

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加强国家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坚决守牢粮食、能源、资源、金融、生态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一排底线”,显著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底线思维,营造安全稳定和谐发展环境。

(一)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108.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推动县级以上疾控机构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全覆盖。

109.守好安全生产底线。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行动,加强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油气管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10.加强食药安全监管。扎实推进“食安青岛”建设,强化食品药品全过程安全监管,以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构建全域覆盖、全链贯通、全面协同的监管机制,加强食药领域违法违规惩处,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11.妥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安”工程,加强金融运行监测和重点领域风险分析研判,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政府债、地方金融组织、互联网金融、房地产、私募基金等领域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强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

112.完善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发挥全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作用,提升监督管理、预警发布、指挥救援、应急决策和政务服务等功能。优化台风、暴雨、地质、地震、森林火灾、海洋灾害等监测设施布局,完善公共设施和建筑应急避难功能,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综合提升航空、铁路、公路、水路和通信等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公众应急管理宣传教育。

113.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青诉即办”诉求解决平台体系,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新型社区邻里中心60处以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114.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机制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持续推进智慧公安建设迭代升级。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标准化建设,推动社会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加强和创新网络综合治理,做好重点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处置。

十二、保障措施

115.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各环节。深化巩固“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成效,激励全市党员干部新时代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大力选拔敢于担当作为、善于改革创新的优秀干部。提升各级干部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水平,大力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事争一流,唯旗是夺,锻造“实干家”干部队伍。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16.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市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研究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工程,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强化工作职能,加强工作力量,负责政策研究、产业引导、项目谋划、督导落实等工作。

117.建立完善推进体系。坚持工程化推进、专班化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建立工作协调推进体系,牵头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项目清单、政策清单。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六个城市”建设、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部署,同步制定或更新优化本区域本领域三年行动计划,细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各区(市)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高效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118.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围绕科技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标准化创新发展等领域,加强与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衔接,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对各项重大任务的财力保障。强化市场化政策工具,鼓励财政金融协同,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措施,与土地、价格、生态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形成合力,引导更多资源要素集聚。建立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库,制定市重大项目谋划领域指引清单、项目清单,对入库项目实行年度集中遴选、适时动态调整。积极争取开展省级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综合示范。

119.加强评估督导考核。加强全过程管理,确保各项工作具体化、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落实,各项任务部署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评比、可督查、可评估。构建统计评价体系,开展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跟踪监测,对推动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区(市)和部门,按规定在资金、用地、能耗等方面给予支持。

120.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提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注重推广示范。充分利用各方智慧力量,用好高校、企业、科研院所、智库平台等资源,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凝聚全市在先行区建设中走在前、当龙头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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