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一批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涉及环卫领域。
涉案当事人上海金垣环卫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环卫设备销售活动。根据纪委监委部门移送材料,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实,2016年4月至2019年底,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杨某某向上海市金山区某市容环境事务所原所长蔡某某赠送现金14万元。2017年4月至2021年4月,先后有五家公司通过杨某某的贿赂手段,获取了与该市容所的交易机会。其中,当事人2018年11月至2021年4月共完成了6笔环卫设备销售合同的交易,涉案产品涉及垃圾桶和环保公厕等环卫设备,合同金额合计133万余元,当事人获利20万余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2022年10月,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没款40余万元。涉案人蔡某某由金山区纪委监委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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