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用数字概括起来就是“三、五、十九”,具体讲就是遵循三项原则、围绕五大目标、推动五个大项十九个分项专项整治任务。
目标为到2024年,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箱体、建筑立面、城市家具、小微空间绿化等方面问题基本整治到位,背街小巷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短板基本补齐,城市景观容貌更加靓丽,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中心城市首位度显著提升。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逐步建立健全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城市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品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以及背街小巷开展综合整治,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人民满意的宜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整治为民。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管理问题,科学决策、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以“绣花功夫”抓好城市管理,让城市更富魅力、更有温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综合施策,建管并重。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指向,结合城市更新三年行动、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等工作,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坚持点、线、面结合整治提升,既突出点上问题解决,又注重片区化、系统化整治,做到整一片、成一片、靓一片。
——完善机制,长效管理。建立完善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推进体系,明晰管理职责,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常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总结提炼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培育整治典型样板,加强典型示范引导,全面提升整治效果。
(三)工作目标
到2024年,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箱体、建筑立面、城市家具、小微空间绿化等方面问题基本整治到位,背街小巷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城市市容环境短板基本补齐,城市景观容貌更加靓丽,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中心城市首位度显著提升。
——箱体设置规范美观。重点整治箱体陈旧破损、颜色不统一、有碍市容观瞻等问题,按照优化整合、规范设置、包装美化的思路,推动实现箱体整洁、有序、美观。
——建筑立面序化美化。重点整治建筑物户外广告、空调外机、附属设施设置不规范和立面陈旧破损、违法建设等问题,按照拆违、整理、修复的思路,推动实现建筑立面净化、序化、美化。
——城市家具有序提升。重点整治设施缺失、功能不全、外观陈旧破损等问题,按照标准化、系统化思路,努力打造宜人、和谐、富有活力的城市公共空间,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激发城市魅力。
——小微空间绿化更新。重点整治小微空间绿化缺失、泥土裸露、占绿毁绿等问题,按照应绿尽绿、美观协调的思路,全力拓展城市绿色生态小微空间,提升街头巷尾绿色生态质量,打造群众家门口的“小花园”。
——背街小巷明显改观。重点整治市容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缺失等问题,按照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文明有序的思路,把背街小巷打造成为城市治理的亮点、文脉传承的载体、和谐宜居的家园。
二、工作任务
重点开展主要道路两侧箱体、建筑立面、城市家具、小微空间绿化以及背街小巷等专项整治。
(一)主要道路两侧箱体专项整治
1.推进箱体整合迁移。严控道路箱体设置规模与数量,加快整合功能相近或相似的箱体,拆除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废弃箱体,推动箱体总量减少。加快迁移符合条件的箱体进场所、进绿化,对有条件入室的箱式配电、变电设施及电信箱体,应迁移建筑物内,条件成熟的可采取地埋方式;道路沿线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围墙或办公楼体内有条件设置的,应予提供设置箱体的便利条件,配合做好相关迁改工作。
2.推进箱体包装美化。规范箱体设置,统一新设箱体标准,在满足使用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小规格尺寸。结合周边环境特色,对箱体统一进行“美化”或“隐化”处理。绿地内箱体以“隐化”为主,采用涂装等措施,融入周围环境。绿地外箱体包装以“美化”为主,推进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保持同一道路上箱体颜色一致。
(二)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立面专项整治
1.拆除各类违法建设。对主要道路两侧私搭乱建、破墙开店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重点整治及强力拆除,对拆除后的土地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做到即拆、即清、即整、即建、即美。
2.规范户外广告。推进沿街店招店牌规范设置和品质提升,确保同一建筑立面店招规格、材质、色调、尺寸等统一有序。对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店招设施开展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户外广告形象品质。
3.整修建筑外墙、围墙。整体美化、修复建筑立面,提升建筑立面整体效果;逐步减少临街实体围墙,实现透绿借景,形成道路沿线点线面协调呼应、相得益彰的整体景观效果。
4.规范建筑附着设施。按照整齐、有序、美观的思路,整理规范空调外机、晾衣架、防盗窗、遮阳棚等设施;清理杂乱无章管线,对具备条件的区域实施管线下地,对不具备条件的区域,整理、归并和隐藏建筑外墙各类管线。
(三)主要道路两侧城市家具专项整治
1.道路设施整治提升。对道路设施开展排查整治,实现道路、桥梁、人行道等设施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路面、桥面、栏杆及护栏等设施无明显污渍;排水(污)设施无破损、缺失;对破损、毁坏的道路及排水设施及时修补,确保功能完好;工地围挡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
2.环卫保洁设施整治提升。对公厕、转运站、垃圾桶(箱)、环卫车辆等环卫设施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公共厕所设施完好,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公厕指示牌无破损、缺失;转运站垃圾及时转运,周边区域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倾倒、污水横流现象;垃圾桶(箱)布置合理,桶身干净整洁,固定摆放,无破损现象;规范垃圾桶清运管理,防止渗滤液及冲洗水进入雨水管网;垃圾分类点设施完好,管理规范。
3.交通设施整治提升。对交通信号灯及控制监控设备、道路隔离、标识标线、停车泊位、减速带等设施开展排查整治,确保设置规范,对倾斜、破旧、污损、缺失的设施和标识不明显、书写不规范、破旧、污损、缺失的门牌、路标及时修复、清理、更换;规范停车泊位设置,确保标线清晰,无违法占用、挪用现象。
4.路灯照明设施整治提升。通过对路灯照明设施排查整治,实现灯杆无倾斜、无裂痕、表面喷塑层无剥落,灯杆检修门无缺损,电源线路无裸露,路灯设施无乱贴乱画等现象。
5.箱、盖、亭等设施整治提升。实施箱、盖、亭等设施综合整治,实现强弱电交换箱、通信电缆箱无电源线路裸露,无设施破旧、损毁、乱张贴、明显污渍等现象;各类井盖完好,井盖、框吻合配套、标识齐全,防坠网完好无破裂、缺失、移位、堵塞等现象,井盖与路面无明显落差;邮箱、报刊亭、电话亭等干净、整洁、有序,无设施破旧、损毁、乱张贴、明显污渍等现象;公安岗亭、行政执法岗亭、售货亭(售货机)等各类岗亭设施功能完好,无破旧、损毁、乱张贴等现象;供水、供电、充电桩等设施功能正常,无陈旧、破损、锈蚀等现象;智能垃圾分类回收机、噪声显示屏等设施无破旧、损毁及乱张贴等现象。
6.杆线设施整治提升。实施杆线整治,及时清理废弃的线杆,实现设施无污损,无乱拉乱接的电线、电缆线,无倾斜、破损、陈旧及乱张贴、张挂、涂写、刻画的“牛皮癣”小广告等现象;推进空中“蜘蛛网”整治,主要道路、重要节点的杆线实现强弱分设、平整对称、捆扎均匀、标识清晰、色调统一、牢固安全、美观协调。
7.公共出行设施整治提升。对公交车站等交通设施及车辆进行排查整治,确保设施完好、车况良好、整洁干净;加强共享单车设施整治提升,实现车辆停放有序、车况良好、运维及时。
(四)主要道路两侧小微空间绿化专项整治
1.园林设施整治提升。对园林绿化设施开展排查整治,实现绿地植物健康生长;乔木修剪、长势情况良好,行道树整齐、连续、不空缺;绿地卫生保洁状况良好,废弃物清理及时;街景小品、户外健身、坐凳等功能正常,设施完好。
2. 小微空间整治提升。对主次干道两侧及背街小巷开展排查整治,实现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无明显暴露垃圾,无泥土裸露等现象。及时组织绿化补种补植,建设口袋公园、小微绿地,丰富公共绿地布局,提升群众家门口区域环境品质。
(五)背街小巷专项整治
1.整治市容环境。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及保洁制度,配齐保洁人员,推行小型机械化清扫作业;实行垃圾日产日清,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张乱贴等现象;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取缔占道经营。
2.完善基础设施。修缮改造道路,完善路面标线,确保道路畅通、路面平整;完善排水管道,实施雨污分流;推进见缝插绿、补植绿化,美化树池;完善环卫设施,合理布局垃圾分类设施、果壳箱、公厕等。
3.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在道路适合停车区域施划停车泊位;配备基本城市家具,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4.改造建筑立面。对陈旧破损立面进行粉刷改造,规范设置店招店牌、空调外机,确保安全美观;修复出新陈旧破损围墙,保持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编制项目,明确任务。各地、各部门每年第四季度启动下年度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编制工作,12月底前完成年度具体项目编制工作,并报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集中攻坚。每年11月底前,各地、各部门根据年度整治计划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序要求推动项目落实。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巩固提升。每年12月底前,市整治办牵头组织对各地年度计划确定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各责任单位要落实长效管控措施,加强项目日常监管,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四、职责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权责一致、权属实施”的原则,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建筑立面和背街小巷整治,各权属单位组织实施箱体、城市家具和小微空间绿化整治;属于市级事权的整治任务,由市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组织实施。
(一)各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牵头、总负责,具体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编排、具体项目方案设计和组织推进落实工作。
(二)市城管局。负责市整治办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制定、项目方案设计审核、工作计划印发、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会办、整治业务指导和项目推进跟踪检查、考核验收等组织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各权属单位开展箱体、城市家具、小微空间绿化等专项整治;牵头组织各地开展建筑立面、背街小巷等专项整治。
(三)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指导供电公司实施箱体和杆线的清理、迁移、整合及美化包装。
(四)市工信局。负责协调指导通信产权单位实施箱体和杆线的清理、迁移、整合及美化包装。
(五)市财政局。根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任务,负责落实市级部门实施项目的财政经费保障工作。
(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各类箱体、城市家具的规划管理等工作;协同推进建筑立面整治工作。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中各类箱体、杆线及城市家具改造提升等工作。
(八)市市政和园林局。负责城市主要道路设施改造、景观提升、绿化提档等提升工程的推进落实;负责所属的箱体、城市家具、小微空间绿化、地下管网等提升改造工作。
(九)南通通管办。负责牵头协调通信产权单位实施箱体和杆线的清理、迁移、改造及美化包装。
(十)市城建集团。强化城建项目的日常管理,做好城建项目中涉及城市家具、道路设施、绿化等改造提升工作。
(十一)箱体、城市家具和小微空间各权属单位。负责各自维护管理的箱体、城市家具和小微空间绿化的美化包装、提档改造和日常维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整治办牵头抓总作用,强化高位协调、统筹调度,加强会商会办,及时解决环境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构建“全域覆盖、联动协作、有机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科学制定环境整治相关行动方案,编排项目计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崇川区按照市整治办确定的年度整治计划抓好组织推进,其他县(市、区)结合实际,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整治投入力度,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原则上崇川区每年投入不少于4000万元,其他县(市、区)每年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推动整治项目干一件、成一件。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严格考核评估。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城建交通计划考核、城市长效管理测评等考核范围,完善“周巡查、月暗访、季通报、年考评”机制,强化随机暗访、定期督查和督促整改,督查结果与各地考核结果挂钩。对工作不力、季度考核排名连续倒数的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领导约谈、取消年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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