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方案》(川环发〔2020〕47号),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健康发展,现发布资阳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关信息。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1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1.2万吨,其中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0.2万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0.2万吨、工业及其他危险废物0.8万吨。工业危险废物按产生量排序,焚烧处置残渣(HW18)产生量第一,占总量比71.37%,处置率100%;含矿物油废物(HW08)产生量占总量9.81%;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产生量占总量比4.33%;染料、涂料废物(HW12)产生量占总量比4.31%;其他废物(HW49)产生量占总量比3.01%。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4家,其中,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2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4625吨/年,废铅酸蓄电池收集企业1家。资阳市净源城市环境有限责任公司除处置医疗废物外,还获得许可处置雁江区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生活垃圾产生的飞灰。
(一)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
四川省资阳市天华塑胶有限公司主要处理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废物代码900-401-06、900-407-06,仅限900-401-06中所列废有机溶剂分馏再生过程中产生的高沸物和釜底残渣)、HW11精(蒸)馏残渣(废物代码261-032-11)、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265-103-13),规模1800吨/年。根据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综合利用情况,除有机溶剂外,其他废矿物油、废乳化剂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完全依托其他市州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来解决,未能满足实际需求。鼓励原有综合利用单位项目技改升级,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当以利用本市产生的危险废物为主。
(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资阳市净源城市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节能安岳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处理能力分别是1825吨/年和1000吨/年,已满足我市医疗废物实际处置需求。
(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
四川天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资阳市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单位,2020年3月13日取得许可证,经营规模30000吨/年。
根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21〕9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规划布局2个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单位,前期确定的资阳市瑞赛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土地无法落实已退出试点建设。目前全市暂未确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单位。
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管理
(一)各县(区)拟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向资阳市生态环境局通报建设意向,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产处平衡”原则,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核实平衡。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要符合《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和中期调整方案等政策要求。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对社会发布。
(二)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环境监管机制。
(三)充分发挥市场在处置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及时公开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许可种类、规模等。产废单位自主选择利用处置单位,建立竞争市场体系,消除价格垄断,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处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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