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征集低碳(零碳)应用场景的通知,征集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居民生活和生态碳汇、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低碳(零碳)应用场景。
关于征集低碳(零碳)应用场景的通知
各区双碳办(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各相关重点企业:
为扎实推进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碳达峰碳中和应用场景打造和示范推广,更好展现我市“双碳”工作取得的成效和亮点,现面向全市征集低碳(零碳)应用场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市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居民生活和生态碳汇、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低碳(零碳)应用场景。
二、征集条件
1.应用场景应具备技术先进性,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对推动本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应用场景应具备经济适用性,可在有关行业或领域广泛推广,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3.应用场景应知识产权明晰、持续稳定开展,能够可视化展示并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填写《低碳(零碳)应用场景申报表》和《申报单位承诺书》,并且每个案例须提交一份材料,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等内容,并附相关照片、视频(需有相关说明),提炼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案例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主题突出、数据详实、图文并茂,突出低碳(零碳)的实际成效及创新性、典型性、代表性和可推广性,案例标题自拟。
征集材料相关模板和格式请参照附件。
四、评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区双碳办(区发展改革委)组织本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市级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申报,相关行业协会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企业可通过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2.专家评审:市双碳办(市发展改革委)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并开展实地调研、核查和总结。
五、案例用途
市双碳办(市发展改革委)对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并进行宣传推广。
六、报送要求
请各区双碳办(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报送的典型案例严格把关,于11月30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汇总表和承诺书盖章PDF扫描件及案例材料Word电子版、照片、视频等)报送至市双碳办(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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