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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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2-11-04 11:42 来源: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

11月3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活动,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重点参与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探索发展生态产业等五大领域。

关于再次征求《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等文件精神,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全面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助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我厅拟制了《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11月7日,请于11月7日24:00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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