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3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下达本市2022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四批)的通知,支持方向为产业结构调整、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促进汽车消费、港口岸电补贴、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节能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等6项工作,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1183.32147万元,详情如下:
关于下达本市2022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四批)的通知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经信产〔2022〕653号、674号、沪交科〔2022〕687号、沪绿容〔2022〕214号、215号、沪气函〔2022〕176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6项,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31183.32147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6号)和原《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沪府办发〔2017〕2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的3个2022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预拨补助资金903万元、2个2022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区域预拨补助资金7000万元、3个验收通过的重点项目结余补助资金713万元和5个验收通过的重点区域结余补助资金5682万元,共计14298万元。
2.按照《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0〕5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47056名消费者2022年10月-2023年3月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资金合计4236.455万元。
3.按照《上海市促进汽车消费补贴实施细则》(沪发改规范〔2022〕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3737名消费者补助资金合计3737万元。
4.根据《上海市港口岸电建设方案》(沪交科〔2022〕501号)等规定,安排经审核的2019-2021年度上海港岸电项目补贴资金合计7835.6195万元。
5.按照《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家单位2022年4-6月B5生物柴油销售补贴资金合计501.551972万元。
6.按照《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发改规范〔2021〕5号)等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34个节能基础工作及能力建设项目共计574.695万元,其中:
2022年“2022年能耗和碳排放月度监测与预警分析”等30个项目,经审核安排第一笔50%支持资金514.5万元;
2021年“既有商业建筑能耗评价体系(续)”等4个结转项目,经验收安排结余支持资金60.195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2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四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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