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集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材料活性炭价格的函。详情如下: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挥发性有机物吸附材料活性炭价格的函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当前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换炭”贵问题,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活性炭市场相关信息,便于提供给相关企业参考。
一、征集时间
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5日
二、征集内容
活性炭的市场价格(单价以一吨计算),如有针对不同数量的活性炭有不同价格区间可一并报价。
三、征集对象
活性炭供应商
四、征集要求
(一)活性炭必须具备并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二)活性炭必须满足生产许可资格和质量合格等要求。
(三)厂家规模较大和良好信誉,其生产的活性炭在市场应用较为广泛、价格具有优势;
(四)对于状态为颗粒状、柱状的活性炭的,碘值应不低于800毫克/克;对于状态为蜂窝状的活性炭,碘值应不低于600毫克/克。
(五)报价模板可参考附件。
符合以上征集要求的单位,可积极向我局进行报价,报送资料应真实有效。相关情况请于10月15日前反馈至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辐射安全科。联系人:张嘉敏,联系电话:0757-83036759 。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楼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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