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科学系统谋划,有效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珠海市编制了《珠海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近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规划》主要目标衔接国家及省有关“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提出2025年、2035年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总体目标,明确2025年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主要指标。主要任务按要素等分为三类,共4项17款,具体提出“十四五”期间珠海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并在附件中对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与职责分工。
针对土壤污染防治
《规划》提出,持续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系统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稳步推进耕地土壤分类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针对地下水污染防治
《规划》提出,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强化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有序实施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
针对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规划》提出,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治,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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