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安水务公告,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
经查,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5.7亿至7.3亿元。2022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2亿至14亿元。2022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3.04亿元。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现对公司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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