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巴安水务发布公告,6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福项目终止并由政府回购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子公司鄱湖环保与安福管委会解除双方《特许经营权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同时将子公司鄱湖环保旗下的安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中已建成资产出售给安福工业,一期项目资产成交价为2011.89万元, 二期项目中已建成资产成交价为752.88 万元。
安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位于安福县枫田镇内,于 2011 年经省发改委同意立项、按全省工业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要求和运营整体安排,项目采取 BOT 模式运作。
2011 年 5 月 13 日,安福管委会与公司子公司鄱湖环保签订了《特许经营权协议》,约定由鄱湖环保负责安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
2016 年,该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经环保验收后投入使用。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条款约定,安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也由鄱湖环保分包。该项目于 2022年 6 月启动建设,2022 年 7 月 14 日安福管委会与鄱湖环保签订了《安福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营与建设补充协议》,鄱湖环保已完成该项目约65%工程量。
鄱湖环保与安福管委会近日签署了解除《特许经营权协议》及相关协议,同时安福管委会决定收购鄱湖环保投资承建的安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的全部资产及二期项目中已建成部分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等,价格分别为 20,118,924.00 元及 7,528,763.3 元。同时双方签订《安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运营过渡期经营协书》,约定安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两年过渡运营期间内的各项安排。另外安福管委会、鄱湖环保、江苏巴安、安福宏旗将于近日签订《安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中未建成工程项目施工协议书》,后续工程将交由江苏巴安承建、由安福宏旗分包。
本次政府回购标的为安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及二期项目中已建成资产。
一期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污水处理能力为 0.5 万吨/日。经安福工业委托的江西方维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一期项目的评估价款为20,118,924 元;安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账面价值约 23,059,544.60 元(含税)。为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本次回款价款总计人民币 20,118,924 元。
二期项目尚未完工,已建成部分资产经萍乡市维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并经安福县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确定总价为 7,528,763.30 元。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本次二期已建成资产回购价款确定为人民币 7,528,763.30 元。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况,一期项目资产状况良好,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二期项目尚待建设。
公告称,本公告所述终止安福项目 BOT 特许经营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当期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围绕主业,公司时刻关注优质项目,积极推进优质项目的建设工作,终止前述项目并由当地政府回购后,公司可以把相应资金用于其他优质项目,减轻公司的融资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避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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