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项目环评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碳排放评价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和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产业园区纳入本市碳排放评价的试点范围。自2022年10月1日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包含碳排放评价相关内容。自2022年12月1日起,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的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文件中应编制碳排放评价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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