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8月26日,江西省石城县城市管理局石城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30元/吨,合同履行期限20年,其中一期建设期1年,运营期19年,详情如下: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城市管理局石城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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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430元/吨!江西省石城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公开招标!

2022-08-26 08:45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8月26日,江西省石城县城市管理局石城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30元/吨,合同履行期限20 年,其中一期建设期1年,运营期19年,详情如下:

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城市管理局石城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石城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1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J2022-SC-G001

项目名称:石城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0.00 元

最高限价:430.00

采购需求:

搜狗截图22年08月26日0843_1.jpg

合同履行期限:20 年(自开工之日起计算,其中一期建设期1年;运营期 19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7日 00:00 至 2022年09月15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15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县分中心 2 号交易厅(电话:0797-570281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政府采购领域“不见面开标”使用操作培训将通过线上方式进行,请相关当事人登录“赣州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下载操作手册及培训视频进行学习,网址:http://spj.ganzhou.gov.cn/gzsxzsp/c114416/common_list.shtml。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 400-998-0000/18179120533。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电子投标保函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 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潜在投标供应商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全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系统中的银行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进账。投标供应商必须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账号,缴纳完保证金后,务必登录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点查询,查询出缴款记录后再点确定缴纳,否则缴纳无效。各投标供应商务必把保证金项目信息凭条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按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提示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2)采用保函形式:① 采用银行保函的,须为供应商基本账户(相应文件中提供开户许可复印件)或江西省辖区内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须为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以上保函可通过  网站申请。 ② 采用银行、保证保险的电子保单的形式需通过银行、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无需授权)验证查询;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需通过 网站验证查询,如以上渠道未能验证查询到的,视为无效保函。③以电子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全市“不见面开标”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2021〕206 号)文件规定的操作方式执行网址:http://dpc.ganzhou.gov.cn/gzsfgw/zcfg/202107/2f663891cc9f433485458a5c6e2d3981.shtml。 ④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不满足要求。(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逾时不予接受,视为未提供。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咨询热线:400-998-0000工作时间8:30-21:00操作手册http://jxsggzy.cn/web/bzzx/006004/20180111/437225c7-267c-44ff-962e-47b3284762a6.html,不收取现金,否则响应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本金和利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支持创新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5、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对此次招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6、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工业二路

联系方式:15297862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城县东方明珠水晶阁华丰合作社三楼

联系方式:0797-5721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97-572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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