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魏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方案》,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对口有关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
《魏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请认真组织实施。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魏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邯郸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规章规定及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城管执法〔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体系,推动全县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和人民生活质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充分利用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市场行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推动产业拓展、升级的内生动力。
源头减量,分类处置。实施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进程,规范工程建设、拆除行为,减少建筑垃圾产生,实施分类收集处置。
资源利用,循环发展。科学选择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因地制宜布局移动式资源化利用设备和工厂式建筑垃圾处置厂。完善再生产品市场推广机制,拓宽应用领域,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开采,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排放付费,处置受益。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对产生建筑垃圾的主体收缴处置费用,促进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健康发展。
三、目标任务
明确建筑垃圾管理职责,2022年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全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50%,综合利用率到达90%,到2023年年底,全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四、职责分工
(一)健全制度体系
1.编制魏县建筑垃圾管理和处置工作规划,明确我县建筑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目标、重点任务、部门分工、保障措施等,统筹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项目建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应用、信息化管理等各项工作,并与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衔接一致。(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健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利用制度,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对产生建筑垃圾的主体收缴处置费用,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由县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主城区和各乡镇建筑垃圾进行管理,并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乡镇建立一套完善的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制度,并参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模式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模式。县城市管理部门结合街道办,以街道和社区划片区合理建设建筑垃圾中转站,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行政村实际,以2-5个村为一组,合理设置一处建筑垃圾暂存点,引导群众定点投放建筑垃圾。各相关部门、乡镇要根据实际需求采购小型渣土运输车辆,用于转运。(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
(二)强化排放管理
3.建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制度,按照工程弃土、 可回用金属、轻物质料、混凝土、砌块砖瓦等分类收集和堆放,鼓励以末端处置为导向对建筑垃圾进行细化分类,不得将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企业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物业服务企业和属地管理部门应引导业主做好房屋装修垃圾分类和堆放,不得随意倾倒或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
4.建立健全城区和乡镇巡查队伍。负责建筑垃圾治理、管理和监督,形成网格化管理机制,严厉打击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逐步完善“定点投放—统一收集—统一处置”的建筑垃圾处理模式。(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
(三)严格运输管理
5.严格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管理,运输车辆要安装全密闭覆盖设置、行车记录仪和相应的监控设备,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严禁运输车辆沿途泄漏抛洒。加大公安交管、交通、城管、环保联合执法保障力度,坚决打击和惩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带泥行驶、冒载、跑冒滴漏,“两超一闯”等违规违法行为,整治道路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
(四)提升监管能力
6.推动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和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平台,及时公布建筑垃圾产生位置、种类、数量、运输、处置等信息,按就近原则调度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与处置的平衡,逐步建立全动态、全链条、闭合的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构建建筑垃圾管理市场诚信体系,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规范责任主体行为,接受公众举报,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信息。(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制定专项工作规划,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制定建筑垃圾管理与资源化利用相关办法和配套政策,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展开、有力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运输和处置企业的管理,协同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县城市管理部门建立定期督查通报机制,不定期对全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进行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的模式,加强对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等处置活动的监督,促进我县建筑垃圾处理体系完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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