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的综合意见,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聚焦法律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的落实情况
我们以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为总目标,高位谋划,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的各方责任,纵深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的生动实践和重要举措,对标对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综合意见,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贵州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贵州省2021年度环境治理专项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二是完善监管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完善“三三制”现场检查工作法、污染防治攻坚“三挂打法”,建立“保险服务管家+五个统一”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贵州模式”,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系统和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借助视频监控、电子标签(二维码)等智能化物联设备,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2021年,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全部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纳入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系统监管的危险废物经营企业156家、产废企业19555家、专业运输企业101家。三是严厉打击涉危违法行为。与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建立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协调联动,开展“利剑2021-2025”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十个一律”,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2021年,全省立案100件,处罚73件,罚款814.81万元,移送公安部门线索10条,发布典型案例2批共13件。
二、关于“聚焦生活垃圾治理,强力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落实情况
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抓牢抓实污水垃圾三年行动方案、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建设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加快解决当前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存在的短板弱项。一是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统筹指导。成立以省长为组长的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贵州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设施配置指南》,在安顺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广州经验”移植试点。目前,全省6个地级城市和3个自治州州府所在城市正在制定完善工作实施方案,谋划形成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路线图。2021年下达省本级专项资金1.44亿元、8600万元分别用于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问题整改。二是探索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政策导向,研究制定《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竭力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机制,加快完善并落实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同时,督促各地梳理排查污水处理服务费拖欠情况,制定还款计划并保障设施正常运营。三是着力整治垃圾填埋场渗漏问题。开展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生活垃圾填埋场85座,采取“一对一”“点对点”方式向当地政府移交问题清单,派员深入现场跟踪指导,持续推动垃圾填埋场渗漏问题整改。四是加大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工作联动机制,通过联合实地督查、下发通报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提高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工作成效。2021年,全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5100吨/日,总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121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占比65.9%,正逐步形成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
三、关于“聚焦资源综合利用,强力推进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的落实情况
我们以“减排、降害、增效”为目标,坚持创新引领、示范带动、分类施策,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攻关、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水平。一是深入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攻关。通过“请进来、走出去”,邀请专家“把脉问诊”,积极支持企业开展赤泥、电解锰渣等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并推动成果产业化,2021年安排资金610万元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化工污水处理等6个生态环保科技创新项目。二是深入推动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围绕磷石膏建材、充填、制酸等途径,2021年投入1.5亿元支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以及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全年新增磷石膏利用能力130万吨,全省产生磷石膏1212.88万吨、利用磷石膏1033.9万吨,综合利用率从2019年的41.3%提高到目前的85.24%。三是深入推动固体废物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2021年安排节能与综合利用资金2700万元,支持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同时,持续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2021年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危废)100万吨以上,缓解“垃圾围城”现象。
四、关于“聚焦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深入打好固废治理战”的落实情况
我们坚持精准施策,着力重点突破,多措并举破解危险废物、农业固废、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等突出问题。一是严格危险废物管控。编制《贵州省“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制定《贵州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专项行动方案》,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排污口设置“四合一”审批试点,在铜仁市建设国家级含汞废物利用处置中心,危险废物跨省转入与转出的逆差由2020年底的24倍降到了2021年底的11.8倍,2022年1至4月全省没有新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二是加强农业固废治理。印发《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累计建成1096座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深入推动秸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和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2021年投入省级财政资金2.65亿元用于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建设和运营,全省纳入运维管理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共5950套,正常运行率达88.5%,农膜回收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7.06%、88.65%。三是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制定《贵州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发布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及示范项目,规范城市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行为,全面提升全省建筑垃圾治理能力和水平,2021年全省共投用建筑垃圾消纳场72个。四是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力度。依托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系统,全面推行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出动12000余人次强化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监督检查,每个市(州)均明确一座协同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设施,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截至2022年一季度,已实现全省一级以上共1502家医疗卫生机构和34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2459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各环节可追溯,严格做到环境监管服务、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覆盖,全省医疗废物设计日处理能力约252.4吨(最大日处理能力可达441.8吨)、实际日处理量约115.6吨。五是加快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全省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全省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进度及重点问题整改进行实地督导、定期调度、季度通报。截至目前,全省共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7座,总设计处理能力1489吨/日。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重大机遇,立足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的战略定位,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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