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紧抓好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建筑垃圾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水平,近日,省住建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印发了《陕西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的建筑垃圾污染治理工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城乡统筹、标本兼治,全程管控、联动执法”的原则,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方案》指出,要完成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围绕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验收四个关键环节,落实各环节签字背书责任人,建立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要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细化部门责任、保障措施,按法定程序批准实施。要加快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填埋处置、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和规模,确保末端处置能力与建筑垃圾产生量相匹配。要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围绕谁核准、谁产生、谁运输、谁处置四个关键环节,落实各清单签字背书责任人,建立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
《方案》要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明确牵头部门,细化任务分工,全力推进动员部署、排查摸底、整治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得实、出成效。要注重社会监督,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强督察检查,建立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确保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迅速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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