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作,提升河北省生活污泥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聚焦重点环节,全面开展城市生活污泥处置排查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延伸监管链条,明确污泥处置方式,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及时处置到位。
据统计,目前河北省共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10座,日处理能力1068万立方米。河北省污水厂现行的排放标准远高于或同于国家最高标准,污泥产生量大,处置任务繁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标本兼治、综合发力,加快补齐生活污泥处置短板,指导各地拓宽污泥处置路径,形成以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焚烧和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置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处理模式。
加强应急处置管理,确保重污染天气或疫情封控时期,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全部达标存放或及时处置到位。将污泥处置设施纳入绿色市政项目库,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坚持“泥水并重”,对污泥处置环节专门监督考核,将监管链条延伸到垃圾焚烧厂、水泥窑、制砖和堆肥企业。进一步健全污泥处置监管机制,加紧研究制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运行评价标准,对有关单位进行全覆盖考评,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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