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金华市委改革办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修订版)》的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经济稳进提质攻坚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清单》自2022年8月24日起施行,原《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金环发〔2020〕51号)同步废止。
中共金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4日
金华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2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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