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6月24日,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该项目投资126928.18万元人民币,项目总规模1500t/d。详情如下:
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原名称: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于2020年11月24日进行过一次公示,由于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等发生变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四号)等相关要求,拟重新进行一次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紧邻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纳溪生活垃圾填埋场,总占地204.25亩;东南侧征地61.31亩,西北侧征地52.14亩,总征地面积约113.45亩。配套飞灰填埋场工程位于现状纳溪填埋场东侧,占地约90.80亩;总计新增用地面积136166平方米。
项目投资:126928.18万元人民币;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规模1500t/d。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在2025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即完成全厂土建工程和2条500t/d的垃圾焚烧线的设备安装,达到处理规模1000t/d,同时完成配套填埋场建设。2035年前完成二期工程建设,即在一期工程预留基础上扩建1条500t/d垃圾焚烧线,总规模达到1500t/d。每台500吨/日的焚烧炉配备1台余热锅炉(蒸发量52.7t/h,主蒸汽采用中温次高压参数:6.4MPa,450℃),配备2台18MW的汽轮发电机组。
二、项目的主要环节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垃圾焚烧炉产生的烟气污染物。烟气拟采用“炉内SNCR+半干法(旋转雾化)+活性炭喷射+干法+布袋除尘”的组合净化工艺,净化后的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垃圾仓和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后引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
本项目废水为垃圾渗滤液、地磅区及坡道冲洗用水、实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废水、化水车间软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等。
渗滤液等高浓度废水送至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置,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水质标准)后,回用于飞灰固化等厂区用水环节,回用不完的纳管进入纳溪污水处理厂处理。现有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经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标准,回用于飞灰固化等厂区用水环节,回用不完的纳管进入纳溪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和化验室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进入纳溪污水处理厂处理。
除盐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进入排污降温池,排入回用水池供石灰浆制浆、捞渣机等用途使用;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采用无磷阻垢剂,在确保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情况下,可进入雨水管网;
项目炉渣暂存在渣坑内,渣坑可暂存3~5天的炉渣量,定期外运综合利用。飞灰固化后送入配套填埋场填埋,废活性炭拟送入厂内焚烧炉焚烧。废油、废膜和废布袋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仕奎
联系电话:0830-2667155
电子邮箱:644202009@qq.com
四、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56
电子邮件:178420978@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一般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境措施、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得出结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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