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规划(2023-2030年)》公开征求修改意见。《规划》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基本建成以法治为基础、政策完善、技术先进、社会协同的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城乡统筹新模式;到2030年,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两网衔接”体系,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达国内先进。
《规划》提到,根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GB/T51435)和泸州市农村的特点和差异性,泸州市农村生活垃圾采用“2+N”的分类方式,“2”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N”则是根据各区域农村不同生活生产情况因地制宜的选择类别, 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灰渣或进一步细化的类别等。
还提到,因地制宜选择技术先进、成熟可靠、节能环保,对当地生活垃圾特性适应性强的焚烧炉,保证额定处理能力加快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提升焚烧技术装备对垃圾特性的适应性、长期运行的可靠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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