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协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工作,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十四五”期间川渝两地“无废城市”共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无废城市”是什么?究竟怎么建?日前,四川、重庆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川渝两地共建“无废城市”的“时间表”“路线图”进行了解读。
为何要建?确保全省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
对大多数人而言,“无废城市”是一个新概念。
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银昌解释说,“无废城市”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据统计,四川每年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1.6亿吨、农业固体废物约2.4亿吨、工业危险废物约500万吨、医疗废物约6万吨、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约1600万吨,固体废物产生量呈快速增长趋势。在此背景下,加快“无废城市”建设迫在眉睫。
从另一个角度看,近年来川渝两地积极落实联防联控机制,深化拓展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白名单”制度,在联合打击固危废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携手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这也为川渝两地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共建创造了条件。”李银昌说。
记者了解到,“十三五”期间,重庆市(主城区)作为国家“11+5”试点城市之一,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无废城市”建设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治废”新路径。
今年4月24日,生态环境部将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乐山、宜宾、眉山等8个市列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接下来,四川还将启动遂宁、内江、南充、广安、达州、雅安、资阳等7个市的“无废城市”建设。这意味着,四川将分期分批启动15个市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速明显。
“希望通过‘无废城市’建设,确保全省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利用处置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银昌说。
怎么来建?聚焦四大领域明确十大任务强化五大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川渝共建“无废城市”,将聚焦工业、农业、建筑业、生活四大领域,明确十大任务,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全民行动“五大体系”建设。
接下来,四川将强化顶层设计,紧密结合碳达峰碳中和、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将“无废城市”建设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建立完善“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机制,推动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绩效考核。
同时,四川还将加快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地方立法,探索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跨区域处理处置补偿、危险废物跨区域“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等制度,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清单,形成一批有特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固体废物治理典型模式。
强化源头减量,川渝两地的生产、生活也要“绿”起来。在实施工业绿色生产方面,将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格环境准入,建设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矿山、“无废”矿区等;在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面,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为重点,实施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等;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方面,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在重庆市中心城区、成都市中心城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商品零售、电商、外卖、旅游等重点领域,探索可复制推广的塑料减量模式。
李银昌透露,川渝两地还将建设以信息发布、需求交换、线上交易、线下服务等为重点的“固体废物虚拟产业园”,打造智慧型固体废物全链条循环利用新模式。
有何目标?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四川15个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和积极响应,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为达成目标,下一步,川渝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将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技术帮扶、信息通报、经验推广等制度,制定“无废城市”共建指标体系和评估细则,联合建设专家库和技术帮扶组,对“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技术帮扶和绩效评估,确保“无废城市”共建工作落到实处。
在资金保障上,《指导意见》提出,要把生态环境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市(区、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无废城市”建设,综合运用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无废城市”建设。
在监管执法上,要强化区域、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统一管控对象的界定标准和管控尺度,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若成功创建‘无废城市’,四川将按照每个城市5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于伟安表示,对纳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范围,且实施成效显著的城市,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资金也将对其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利用和处置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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