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实施细则包含总则、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与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监督与保障和附则,共7章38条。
关于征求《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和科技部、公安部等11个相关部门共14家单位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环法规〔2022〕31号),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各有关方面意见,现就《甘肃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7日。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王广星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广场南路77号统办二号楼
邮 编:730030
电 话:0931—8417246(兼传真)
邮 箱:gshbtf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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