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导意见》、《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餐厨垃圾统一、规范管理,加快推进我县餐厨垃收运体系和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实现我县餐厨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目标。同时为了明确各部门分工,促进收运处置工作有序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由县城市管理局起草实施方案经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报县政府审定,以县政府办名义公布实施。
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实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模式,确保收运系统与终端处置系统有效衔接。确保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终端处理工程建成投运。2023年,力争全县餐厨垃圾日集中收运、处置量达到25吨以上,全面提升餐厨垃圾管理水平,基本实现餐厨垃圾的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实施范围
终端处置能力按照修水县全县域范围设置;前端收运服务范围为城区及主要集镇,采取“收运+处理”一体化模式,由本项目运营企业负责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修水县行政区划图
项目建设内容及运营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约3200万元,前端收运体系+终端处理设施(本期规模为1x50t/d餐厨垃圾处理线+3吨地沟油处理线,预留二期),与生活垃圾焚烧电厂协同处理工艺,即“餐厨垃圾预处理+废水厌氧处理+固渣焚烧处理”。
餐厨垃圾处理工艺流程图
运营模式: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的运作方式,特许经营期27年(含建设期10个月,至2049年4月30日止);由项目公司负责餐厨垃圾处理厂及其配套收运系统的投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期届满后,该项目所有设备设施将无偿移交给政府,由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经营和管理。
BOT模式组织关系图
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
1、县城市管理局:负责项目实施可研、环评,起草《修水县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负责县城区各餐饮店(摊点)、宾馆、学校、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和违法行为查处;负责终端处置管理。
2、县发改委: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3、县财政局:对价格评审提出意见,明确招标控制价和处理费价格。
4、县自然资源局:办理项目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项目招标批准手续及后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
6、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环评报告审批。负责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监管。
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配备餐厨垃圾储存容器,及时清理餐厨垃圾剩余物,防止污染食品,严厉查处使用回收食品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行为。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法查处养殖者泔水喂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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