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抚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履行职责,在环境执法监管过程中发现并严肃查处了9起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案件。为充分发挥环境违法案例教育警示作用,切实增强企业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现将9起案件情况通报如下: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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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通报9起环境违法行为(排污许可领域)!

2022-05-23 09:13 来源: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抚州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履行职责,在环境执法监管过程中发现并严肃查处了9起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案件。为充分发挥环境违法案例教育警示作用,切实增强企业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现将9起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01—05

抚州市东乡区鹏振牧业有限公司等5家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环境违法问题。

2021年7月28日,抚州市东乡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抚州市东乡区鹏振牧业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华达牧业有限公司、江西智诚牧业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乡区金志牧业有限公司、江西新湘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5家公司均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环境违法行为。对5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抚州市东乡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06

南丰县殡葬管理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

2021年8月3日,抚州市南丰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南丰县殡葬管理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对该单位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抚州市南丰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07

江西新达茧丝绸有限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

2021年8月5日,根据上级部门交办线索清单,抚州市乐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西新达茧丝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抚州市乐安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08

广昌县莲龙塑料加工厂未按照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环境违法问题。

2021年8月16日,根据上级部门交办线索清单,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广昌县莲龙塑料加工厂进行检查,核实该加工厂2021年第一季度未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抚州市广昌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立案查处,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09

江西金顿香料有限公司未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的环境违法问题。

2021年9月9日,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西金顿香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2021年5月31日自行监测的《检测报告》中检测数据与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的污染物排放信息不一致,未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3月1日施行,但仍然有部分企业对排污许可管理认识不足,环境管理水平不高。上述案例中,有无证排污、未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如实公开信息、未提交执行报告等违法行为,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企业予以严惩。全市企事业单位要以案为鉴,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切实履行依法排污的主体责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努力把企业打造成为绿色生产、环境保护的模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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